Page 21 -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與評議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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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銀行業應採取之因應措施 15
解本法之規定,並進一步落實執行,以降低作業風險,各銀行業者應
加強對全體從業人員定期辦理相關教育訓練。
※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作業規定範例
○○銀行個人金融業務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
作業流程規範要點
一、為落實金融消費者保護,推廣個人金融業務,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二條、第
八條及金融服務業從事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辦法之規定,規範本行個
人金融業務廣告及宣傳資料管理及散發、公布之作業流程,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廣告宣傳資料 (以下簡稱廣宣資料)、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依
金融服務業從事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廣告、
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指以促進業務為目的,利用下列傳播媒體、宣傳工
具或方式,就業務及相關事務為傳遞、散布、宣傳、推廣、招攬或促銷者:
1. 報紙、雜誌、期刊或其他出版印刷刊物。
2. 宣傳單、海報、廣告稿、新聞稿、信函、簡報、投資說明書、保險建議書、
公開說明書、貼紙、日 (月) 曆、電話簿或其他印刷物。
3. 電視、電影、電話、電腦、傳真、手機簡訊、廣播、廣播電臺、幻燈片、跑
馬燈或其他通訊傳播媒體。
4. 看板、布條、招牌、牌坊、公車或其他交通工具上之廣告或其他任何形式之
靜止或活動之工具與設施。
5. 與公共領域相關之網際網路、電子看板、電子郵件、電子視訊、電子語音或
其他電子通訊傳播設備。
6. 舉辦現場講習會、座談會、說明會、現場展示會或其他公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