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 -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與評議案例解析
P. 21

第三章  銀行業應採取之因應措施  15




                             解本法之規定,並進一步落實執行,以降低作業風險,各銀行業者應
                             加強對全體從業人員定期辦理相關教育訓練。




                                 ※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作業規定範例







                                     ○○銀行個人金融業務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
                                                      作業流程規範要點


                             一、為落實金融消費者保護,推廣個人金融業務,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二條、第
                                 八條及金融服務業從事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辦法之規定,規範本行個
                                 人金融業務廣告及宣傳資料管理及散發、公布之作業流程,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廣告宣傳資料 (以下簡稱廣宣資料)、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依

                                 金融服務業從事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廣告、
                                 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指以促進業務為目的,利用下列傳播媒體、宣傳工
                                 具或方式,就業務及相關事務為傳遞、散布、宣傳、推廣、招攬或促銷者:
                                 1. 報紙、雜誌、期刊或其他出版印刷刊物。

                                 2.  宣傳單、海報、廣告稿、新聞稿、信函、簡報、投資說明書、保險建議書、
                                   公開說明書、貼紙、日 (月) 曆、電話簿或其他印刷物。
                                 3.  電視、電影、電話、電腦、傳真、手機簡訊、廣播、廣播電臺、幻燈片、跑
                                   馬燈或其他通訊傳播媒體。

                                 4.  看板、布條、招牌、牌坊、公車或其他交通工具上之廣告或其他任何形式之
                                   靜止或活動之工具與設施。
                                 5.  與公共領域相關之網際網路、電子看板、電子郵件、電子視訊、電子語音或
                                   其他電子通訊傳播設備。

                                 6. 舉辦現場講習會、座談會、說明會、現場展示會或其他公開活動。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