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 - 台資銀行問路中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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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1995 年中國國務院決定,於城市信用社清算資產及核
實資本的基礎上,通過吸收地方財政、企業入股方式,組建城
市合作銀行。
1996 深圳市商業銀行作為第一家城市商業銀行正式成立;相
繼與上海、北京兩家城市商業銀行試通匯。
1997 中國“中國金融工作會議”召開,中共中央、中國國務院
發佈了《關於深化金融改革,整頓金融秩序,防範金融風險的
通知》。
1998 亞洲金融危機;城市合作銀行統一更名為城市商業銀
行;央行開始試行貸款風險分類,同時,加強城市商業銀行監
管,從貸款、資金、財務、人事等七方面提出要求。
1999 中國中央銀行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其發展中所遇到的問
題,增加對城市商業銀行的資金支持,實施統一授信制度,加
強並改進其對小企業金融服務;中國國稅總局發佈《城市商業
銀行財務管理實施辦法》。
2000 中國中央銀行進一步規範中小商業銀行機構准入管理,
繼續推進中小商業銀行體制改革,規範法人治理結構。要求加
大不良資產處置力度,盤活存量資產,加強重組、轉化和清收
等。
2001 中國加入世貿,金融業開放倒計時開始。外資入股上海
銀行和南京市商業銀行。
2002 央行批准下,上海銀行牽頭聯合國內主要城市商業銀
行,在上海組建中國城市商業銀行資金清算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