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4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銀行與票券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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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引用參考其信用評等;若授信戶為公開發行以上之公司,則亦可參
考台灣經濟新報 (TCRI) 或其他信評機構之評等。
(三)授信 5P 原則
1. 借款戶因素 (People)
是指對借款戶之營業歷史、經營能力、誠實信用、關係企業情況
進行瞭解,並評估其信用情形或進行信用評等。
2. 資金用途因素 (Purpose)
指事前瞭解借款戶的資金用途是否正當,並在貸款後追蹤是否依
照原定計畫運用。資金用途依銀行承擔之風險由低至高依序如下:(1)
購買流動資產 (2) 購置固定資產 (3) 償還既存債務 (4) 替代股權。
3. 還款財源因素 (Payment)
還款財源是確保債權本利回收的先決條件。分析借款人償還貸款
的資金來源,應是銀行評估授信的核心。
4. 債權保障因素 (Protection)
債權保障為銀行收回貸款之第二道保障,以防原有之還款來源不
能實現;債權保障又分為:
(1) 內部保障:包括 a. 借戶有良好之財務結構;b. 週全的放款契
約條款;c. 借戶之資產作擔保。
(2) 外部保障:包括 a. 保證人 (含信用保證機構之保證);b. 背書
保證;c. 第三者之資產提供擔保。
5. 授信展望因素 (Perspective)
銀行承作授信案件可獲得利息、手續費收入等利益,但也必須承
擔債權無法收回等風險,因此銀行必須注意借款人事業展望,未來發
展性,在收益與風險輕重的考量下,作出正確的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