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1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銀行與票券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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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貨幣市場流通之銀行承兌匯票。
                                  (11)賣方委託承兌:謂賣方憑交易憑證供銀行核驗,在交易憑證

                                      之金額內簽發定期付款匯票,由銀行為付款人而予承兌。辦
                                      理賣方委託承兌,係協助賣方 (委託人)  取得銀行承兌匯票,

                                      以便向貨幣市場獲得融資。
                                  (12)開發國內、外信用狀:謂銀行接受借款人 (買方)  委託簽發信

                                      用文書,通知並授權指定受益人 (賣方),在其履行約定條件
                                      後,依照一定條件,開發一定金額以內之匯票或其他憑證,

                                      由該銀行或其指定銀行負責承兌或付款之授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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