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2 - 銀行授信策略-經驗傳授與案例解析
P. 432
第五節
雖有不動產擔保,仍宜注意還款來源
借戶的營運狀況
1. 借戶年 45 歲,係一家房屋中介公司負責人,服務年資約 7 年,另
有多項投資,且名下擁有不動產。個人雖未申報綜合所得稅,惟據
表示其實際年所得約 300 萬元。目前於金融機構僅有現金卡授信餘
額約 81 萬元,主要係因從事房屋仲介業往來銀行所拜託之人情
卡,目前大部分供其二位小孩所使用。
2. 連保人現年 55 歲,目前為多家企業之董事、總經理或董事長,且
名下擁有多處不動產。其家庭年所得約 380 萬元。目前於金融機構
有房貸餘額 993 萬元及現金卡授信餘額約 80 萬元,現金卡主要係
因業務往來銀行所拜託之人情卡,目前均交由其配偶及小孩所使
用。
另一連保人現年 47 歲,職業高階警官,服務年資約 25 年,報稅年
所得約 93 萬元。目前於金融機構僅有房貸 176 萬元。借保人三人
均非拒往戶,無最近半年不良票信記錄,亦無銀行逾催、呆帳記
錄。
3. 借戶以個人名義購置透天辦公室乙棟,土地約 109 坪,建物為地面
4 層及地下一層建築共計約 440 餘坪,買賣合約成交總價 3,980 萬
元,經本行招攬申貸「行家理財-長期擔保放款」2,600 萬元。
4. 借戶表示,標的物一樓及地下室計畫做為房屋中介辦公室及營業場
所使用,2 至 4 樓為套房計畫出租予公司行號做員工宿舍使用,頂
樓加蓋部份將做讀書會館使用 (主要為存放宗教類書籍)。
424 銀行授信策略-經驗傳授與案例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