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7 - 新版國貿條規-解析與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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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規為報價基礎,開狀銀行於簽發信用狀時先向買方
(信用狀申請人) 徵提保險單據。此保險單據稱「TBD
保單」。TBD 是 to be declared 之縮寫,保險公司簽
發保單之時,尚不知裝載之貨物及其價值、船舶名稱
及航次、裝運日期,前述資訊由被保險人知曉時,通
知保險公司,保單始生效力。我國海商法第一百三十
二條明示「未確定裝運船舶之貨物保險,要保人或被
保險人於知其已裝載於船舶時,應將該船舶之名稱、
裝船日期、所裝貨物及其價值,立即通知保險人。不
為通知者,保險人對未為通知所生之損害,不負賠償
責任」。開狀銀行要徵提保險單據是因為單據符合必
須履行付款,海上危險事故發生、貨物滅失,買方又
財務困難時,銀行債權可透過保險理賠獲得部分或全
部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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