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7 - 新版國貿條規-解析與運用
P. 277

條規為報價基礎,開狀銀行於簽發信用狀時先向買方
                                      (信用狀申請人)  徵提保險單據。此保險單據稱「TBD

                                      保單」。TBD 是 to be declared 之縮寫,保險公司簽
                                      發保單之時,尚不知裝載之貨物及其價值、船舶名稱

                                      及航次、裝運日期,前述資訊由被保險人知曉時,通
                                      知保險公司,保單始生效力。我國海商法第一百三十

                                      二條明示「未確定裝運船舶之貨物保險,要保人或被
                                      保險人於知其已裝載於船舶時,應將該船舶之名稱、

                                      裝船日期、所裝貨物及其價值,立即通知保險人。不
                                      為通知者,保險人對未為通知所生之損害,不負賠償

                                      責任」。開狀銀行要徵提保險單據是因為單據符合必
                                      須履行付款,海上危險事故發生、貨物滅失,買方又

                                      財務困難時,銀行債權可透過保險理賠獲得部分或全
                                      部保全。
























                                                                                                     263
   272   273   274   275   276   277   278   279   280   281   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