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9 - 新版國貿條規-解析與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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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DAP 條規之使用
DAP 與 DAT 條規之比較:新版國貿條規新頒訂 DAP 與
DAT 兩條規取代 Incoterms 2000 之 DAF、DES、DEQ
及 DDU 等四條規 。新版國 貿條規之 DAT 條規有與
Incoterms 2000 之 DEQ (目的港碼頭交貨) 條規類似之規
定,例如:DEQ 條規指在指定目的港碼頭上,將尚未辦
理輸入通關手續之貨物交由買方處置時,即屬賣方交貨,
賣方必須負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及在碼頭上卸貨所生
之費用及風險。而 DAT 條規規定將已運抵指定目的地之
指定終站且已完成卸載 (once unloaded),但未辦妥輸入
通關之貨物交付買方處置,即屬賣方交貨。但 Incoterms
2000 之 DEQ 條規,僅適用於在目的港自船上卸下碼頭交
貨之海運或內路水路運送或複合運送,而 DAT 條規則可
使用於任何運送方式。
DAP 條規則係將 Incoterms 2000 之 DAF (邊境交貨)、
DES (目的港船上交貨) 及 DDU (稅前交貨) 等條規整合簡化
成本 (DAP) 條規,本條規指賣方在指定目的地將已運送到達
但未辦理輸入通關手續,且尚未從送達運送工具卸下之貨物交
付買方之條規。而 DAP 與 DAT 條規之差異在於:
1. DAT 條規貨物交付時須貨物已卸載,但 DAP 條規貨
物之交付則為貨物尚未卸載備便卸載 (ready for
unloading),而所謂“ready for unloading”應解釋為
貨物雖不需要卸載,但必須處於買方或其代理人可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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