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7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首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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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信用狀  151





















                                 UCP 600 第 28 條 a 項謂保險單據含保險單與保險證明書,請問:
                                  1. 何謂 INSURANCE POLICY?何謂 INSURANCE CERTIFICATE?有

                                     何區別?其效力如何?
                                  2.  若信用狀未規定保險投保有百分比時,應投保多少百分比?是否可

                                     超額投保?

                                  3. 在 FOB 或 CFR 價格條件下,若進口商委由出口商投保,其保險單據
                                     上之被保險人為何人?如何背書轉讓?
                                  4. 投保人取得保險單據時,應審核哪些要點?





                             一、所謂保險單據 (Insurance Documents)  在信用狀實務上係指保險單

                                 (Insurance Policy) 與保險證 明書 (Insurance Certificate) 或聲明 書
                                 (DECLARATION)。

                                1. Insurance Policy 保險單,簡稱 Policy,又稱保單,係證實保險人與被保
                                  險人間成立保險契約的正式文件,為一般性常用之保險單,因保險單

                                  上載明契約全部條款,可單獨作為押匯或向保險公司索賠之用,為世
                                  界「公認」之正式保險單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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