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7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首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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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信用狀 151
UCP 600 第 28 條 a 項謂保險單據含保險單與保險證明書,請問:
1. 何謂 INSURANCE POLICY?何謂 INSURANCE CERTIFICATE?有
何區別?其效力如何?
2. 若信用狀未規定保險投保有百分比時,應投保多少百分比?是否可
超額投保?
3. 在 FOB 或 CFR 價格條件下,若進口商委由出口商投保,其保險單據
上之被保險人為何人?如何背書轉讓?
4. 投保人取得保險單據時,應審核哪些要點?
一、所謂保險單據 (Insurance Documents) 在信用狀實務上係指保險單
(Insurance Policy) 與保險證 明書 (Insurance Certificate) 或聲明 書
(DECLARATION)。
1. Insurance Policy 保險單,簡稱 Policy,又稱保單,係證實保險人與被保
險人間成立保險契約的正式文件,為一般性常用之保險單,因保險單
上載明契約全部條款,可單獨作為押匯或向保險公司索賠之用,為世
界「公認」之正式保險單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