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8 - 金融人員民法必修36堂課(增修訂二版)
P. 288

278     金融人員民法必修    36  堂課



                                      學 過「   貨幣  銀行   學  」的人都    聽 過「   直接  金

                                  融」和「     間  接  金融」,前者      指 的 是  資金  需  求 者
                                  直接  自  資金  供  應者取得融資,如發行            並流  通 各
                     種 有價   證  券  的  證  券初  級 及  次級  市場,  而 後者  指  的  是  資金  需 求

                     者 透 過中   介  機構  自 資金  供  應者取得融資,        也就是    收  受  各  種 存
                     款的各    類  型  金融機構構成的銀行         體  系,銀行    體  系  所  吸  收的資

                     金大多數     並  非  供  本 身所  運用,  而是透   過「   授  信」的過程     供 給
                     他人運用,      正  由於這   種 迂迴   的  方式故學理上稱之         為「  間  接 金
                     融」,    所  以,「   授  信」  是間  接  金融的   象  徵  。在銀行   法第    5-2
                     條中「本     法稱  授  信,  謂 銀行   辦理  放  款、  透 支、  貼  現、  保  證 、

                                        承 兌  及  其  他經中  央  主管  機關  指  定  之  業務
                                        項目   。」  依據   「中華    民  國銀行商業     同  業

                                        公會會    員  授  信  準  則  」  (  以下  稱  『  授  信  準
                                        則 』  )   第參  點  的  分類  ,  其  中「  放 款、  透
                     支、  貼  現」  三  者  是屬  於「  直接授   信」  也就是    「以   直接  撥  貸資
                     金 之方式    ,貸  放予   借款人   之  融資業務」,       包括  「  企  業貸款」

                     和「消費者貸款」          等  ,  至  於「  保  證  、  承  兌  」還有「開發國
                     內、  外  信用  狀  」  是屬  於「  間  接授  信」,   也就是   「以   受  託  擔 任

                     客 戶  之  債務  保  證  人、  匯 票  承  兌  人、開發國內   外  信用  狀  或  其 他
                     方式   授予   信用,    承  擔風  險  ,  而  不  直接  撥  貸資金  之  授  信行
                     為」,    包括  「商業本     票 及  公司  債  保  證 」、「工程相關       保  證 」

                     及「  買  、  賣  方  委託  承 兌 」  等  。  而  在這些業務中,    最  具  傳  統 也
                     最 為大  眾所   熟  悉  的  就是  直接授  信 當 中的「    放  款」!
                         何  謂  銀行  法  的「  放 款」?銀行     法  及銀行   法  施行  細則  中都

                     沒有定    義  ,  參照  授 信 準 則  中  直接授  信的定   義  「以  直接  撥  貸資
   283   284   285   286   287   288   289   290   291   292   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