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6 - 金融人員民法必修36堂課(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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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     金融人員民法必修    36  堂課


















                     1.   劉瑞麟趁   著中  央  銀行  連  續  七  次  降  息的機  會  ,經  朋友  介  紹
                        在內  湖  買  了一  戶  住宅  ,  脫離  無  殼蝸牛  的  身分  ,  扣  除自  備
                        款  部分  ,他還   需  要  600  萬元貸款    才  能 付  清  ,經  與  附近萬

                        通  商業銀行成     功  分  行  洽談  後,  順  利  辦  妥  這  筆  貸款,  簽  約
                        時  ,  除  簽  了一  份  授  信  約  定  書  之外  ,又  簽  了一  份  借  據  和一

                        張  本  票  ,但  只  有借  據  和本  票  載  有金額。  劉瑞麟    還  注  意到
                        借  據  的條款  上  載  明  「本借款金額      全  數轉入   貴  行  ○○  分  行
                        ○○  存  款 帳  號  第           號 帳  戶  以為  交付  」  另 又  載  明  「借
                        款人及擔     保  物  提供  人  願  遵守  與  貴  行  所  訂  立之  授  信  契約  書

                        所  列  各條款,   並將   該  約  定  書  作  為本借  據之  一  部分  ,如  授
                        信  約  定  書  內  容與  本借  據 不 同 者,以本借   據  為  準  」。

                     2.   經營  義  大利  餐廳  的  蔡宗翰  為因應本     身  的融資   需  求  ,  拿  家
                        裡的大   直  豪  宅  一  戶  做擔  保  ,向  聯  合  商業銀行  辦理  周轉金
                        貸款   1,000  萬元,  辦理對保時      ,  蔡宗翰   和  保  證  人程  玉峰仔

                        細  閱  讀  借  據  ,  看  到「借款人得  分次   循  環  動  用本借款,    動
                        用  時  應  出具  借款支用申請      書  ,  載  明  金額,於  貴  行  同  意後
                        貸  放  ,  連  帶  保  證  人  同  意借款人  依  貴  行  規  定  動  用借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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