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0 - 高所得人士稅務規劃錦囊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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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以上資料,王先生出售土地獲得價差 1,100 萬元,依
據上表以最高可能稅率試算,必須繳交 68 萬餘元稅負,再扣
除其他雜項規費,可能淨賺 1,000 萬元,試算實際出售成本率
為 68÷1100=6%。也同時證明財富所得的稅負通常低於勞力所
得,這是各國稅負的常情;「富爸爸窮爸爸」作者羅伯特‧清
崎一再傳達的觀念:「理財收入重於工作收入」。無論從理財
或節稅而言,這個觀念都是對的。
【補充說明】
出售土地者要以持有日期比例分攤當年度地價稅與房屋稅,但此二
稅並不是因為出售土地所引起,故此處分析出售土地稅負費用時,不作
討論。
出售不動產是節稅的好機會
當父母有意贈與子女一筆金額,剛好父母也有一戶不動產
要出售,則可以考慮先由父母出售 (或贈與) 給子女,再由子
女出售給外人。如此一來,創造合法節稅空間將高額資金傳承
下一代。
贈與流程如下表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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