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4 - 高所得人士稅務規劃錦囊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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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慶、副董事長王永在昆仲可領取的現金股利高達 85.84 億
元 (中國時報 2006 年 4 月 6 日報導);若以所得稅邊際稅率
40%估算,二人應有 34 億元所得稅。當年配股數據如下表:
2006 年 王永慶 王永在 台塑 台化 南亞 台塑石化
41.39 44.45 4.1 5.2 3.7 4.7
現金股利
億元 億元 元/股 元/股 元/股 元/股
股票股利 NA NA 1.3 元/股 1.3 元/股 1.3 元/股 1.3 元/股
捐贈給基金會可列舉總所得的 20%為上限
從公開訊息中,推測王董可能的所得稅節稅規劃方式應該
包括捐贈。根據報導,王永慶昆仲多年前各自將名下持有的兩
百多萬股台化股票(當時市值約 16 億元),全數捐贈成立長庚財
團法人基金會,這也是台塑集團的總控股中心。此捐贈行為將
可列舉為所得稅的扣除額,降低所得稅。依據所得稅法第 17
條:
按前四條規定計得之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減除下列免
稅額及扣除額後之餘額,為個人之綜合所得淨額:
一、免稅額:…
二、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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