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4 - 高所得人士稅務規劃錦囊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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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慶、副董事長王永在昆仲可領取的現金股利高達 85.84 億
                             元 (中國時報 2006 年 4 月 6 日報導);若以所得稅邊際稅率

                             40%估算,二人應有 34 億元所得稅。當年配股數據如下表:


                              2006 年   王永慶  王永在        台塑       台化      南亞     台塑石化
                                       41.39   44.45    4.1     5.2      3.7     4.7
                             現金股利
                                       億元      億元      元/股     元/股      元/股     元/股
                             股票股利       NA     NA    1.3 元/股 1.3 元/股 1.3 元/股   1.3 元/股



                             捐贈給基金會可列舉總所得的 20%為上限

                                 從公開訊息中,推測王董可能的所得稅節稅規劃方式應該

                             包括捐贈。根據報導,王永慶昆仲多年前各自將名下持有的兩
                             百多萬股台化股票(當時市值約 16 億元),全數捐贈成立長庚財

                             團法人基金會,這也是台塑集團的總控股中心。此捐贈行為將
                             可列舉為所得稅的扣除額,降低所得稅。依據所得稅法第 17

                             條:

                                   按前四條規定計得之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減除下列免
                              稅額及扣除額後之餘額,為個人之綜合所得淨額:

                              一、免稅額:…
                              二、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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