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0 - 高所得人士稅務規劃錦囊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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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公司弄巧成拙


                                 惠瑞公司可以有效節省原個人直接持有英業達股票的個人
                             股利所得稅,但是投資公司一旦出售股票資產,反而需將股票
                             價差 (資本利得)  納入公司盈餘,分配給股東後,造成股東個

                             人的營利所得增加,當然個人綜所稅也就隨之增加。如果,當
                             初這些股票部位如果一直維持由自然人持有,反而免稅;因為

                             個人證券交易所得停徵。

                             [補充說明]



                                股利所得適合以投資公司節稅,但是股票買賣價差所產生的資本利
                             得 (capital gain)  不能以投資公司規劃。


                                 就本案而言,個人持有與公司持有股份於「出售時」之稅
                             負比較:

                               出售身分                          惠瑞公司           個人
                               出售股數                          4,952,376 股    同左
                               售價 189.93 元                   $940,619,706   同左
                               平均成本每股 5.64 元                 27,965,340     同左
                               證券交易所得                        912,654,366    同左
                               所得稅                           無              無
                               稅後淨額                          912,654,366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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