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8 - 優質理專的第一本書—財富管理從業人員必讀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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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業務規範-

                         1.   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第                  10  條(  七  )  ,銀
                            行應建   立  交易控管機     制  ,避免提    供  客戶  逾越  徵  信 額度、
                            財  力  狀況或  合  適之投資    範圍  以  外  之商品或服務,並避免
                            業務人員    非授   權 或不當   顧  問 之業務行為。

                         2.   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第                  10  條(  十  )  ,銀
                            行辦理本項業務應定期            評估  客戶  淨值   管理效   益  ,並  採 取
                            必要措施。

                         3.   銀行辦理財富管理及金融商品銷售業務                   自律  規  範  第  11
                            條  ,銀行  宜採   下  列  措施,以防    止  理財業務人員及金融商
                            品銷售人員未經客戶          授  權  ,  擅  自  為客戶進行交易,或       私

                            自  挪  用  客戶  款 項。
                            (1)   客戶帳戶作業
                                  建  立  客戶開戶   確認  及資   料  變  更覆核  機  制  ,  包括  行

                                 內  、行  外  開戶作業及客戶        帳  戶資  料  變  更  與客戶本

                                  人  確認  的  覆核  作業規  範  ,如  印鑑  立 、  地  址  等  。 確認  管
                                 針
                                                                 客戶交易
                                    對一定金額以上之交易,建
                                 理機   制 , 切 實 執  行 確認  作業。
                                  建  立  並  落  實客戶交易   函  證  檢  核制  度,以  月  、  季 、
                                 半年   或  年  度  方  式  ,主  動  進行客戶  帳  戶交易  明  細 及
                                 餘 額  確認  機 制 ,並由管理      單  位負責   抽樣   查核  。

                                  建 立 銀行與客戶本人        約 定  授  權  交易之控管。
                                  建 立 銀行  保 管客戶    物 品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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