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8 - 優質理專的第一本書—財富管理從業人員必讀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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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業務規範-
1. 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第 10 條( 七 ) ,銀
行應建 立 交易控管機 制 ,避免提 供 客戶 逾越 徵 信 額度、
財 力 狀況或 合 適之投資 範圍 以 外 之商品或服務,並避免
業務人員 非授 權 或不當 顧 問 之業務行為。
2. 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第 10 條( 十 ) ,銀
行辦理本項業務應定期 評估 客戶 淨值 管理效 益 ,並 採 取
必要措施。
3. 銀行辦理財富管理及金融商品銷售業務 自律 規 範 第 11
條 ,銀行 宜採 下 列 措施,以防 止 理財業務人員及金融商
品銷售人員未經客戶 授 權 , 擅 自 為客戶進行交易,或 私
自 挪 用 客戶 款 項。
(1) 客戶帳戶作業
建 立 客戶開戶 確認 及資 料 變 更覆核 機 制 , 包括 行
內 、行 外 開戶作業及客戶 帳 戶資 料 變 更 與客戶本
人 確認 的 覆核 作業規 範 ,如 印鑑 立 、 地 址 等 。 確認 管
針
客戶交易
對一定金額以上之交易,建
理機 制 , 切 實 執 行 確認 作業。
建 立 並 落 實客戶交易 函 證 檢 核制 度,以 月 、 季 、
半年 或 年 度 方 式 ,主 動 進行客戶 帳 戶交易 明 細 及
餘 額 確認 機 制 ,並由管理 單 位負責 抽樣 查核 。
建 立 銀行與客戶本人 約 定 授 權 交易之控管。
建 立 銀行 保 管客戶 物 品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