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5 - 優質理專的第一本書—財富管理從業人員必讀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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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4     學習專業投資技能    241




                           4.   特別扣除額


                               若  當 年度有財產     交易損失    、  薪 資所得特別      扣  除額   (  每 人 每
                           年上  限  10  萬 元 ) 、儲  蓄 投  資特別  扣 除額   (  每 戶上  限  27  萬 元 ) 、
                           殘 障 特別  扣 除額   (  每 人 每 年 扣 除  10  萬  元 )   及 教育學  費特別  扣 除

                           額
                                 除。

                           申請   (  就  讀  大  專  以上子女,  每  人  每  年可  扣  除  25,000  元  )  者  ,則可
                               扣
                               將   (  所得  總 額 )   減  除  (  免稅額  )   減  除  (  扣 除額  )   並 減 除  (  特
                           別  扣  除額  ) 後,  就 可得出綜合所得淨額,          並 進一步計算      應 得之
                           所得稅額。

                               在了  解 綜合所得淨額如何計算出後,接下來繼續討論最低
                           稅負  制 的規定。最低稅負         制 的開  徵  , 係  鑒 於所得稅法     給予  個人
                           一 些 免稅的   優惠   空間,   導 致 某 些 高所得    者 可 藉 此大   幅 降低  應 納
                                                               的不公
                           之所得稅額,
                           者 增 訂 所得基本稅額  造  成  稅負不公且 條 例  (  即最低稅負  國  庫  損失  制 ) , 並  平  情況。故  年  1  立  法
                                                                        95
                                                                     在
                                                                                   1
                                                                                月
                           日起  實 施 , 將 某  些 原本是免稅或      者  扣 除  項 目 ,計入基本所得額
                                     六 項
                           中 。計入的  (1)   海  外  所得、  稅基有:  港澳    來  源  所得,且  每  戶  全  年  該項  所得  超  過
                                      萬 元
                                   100
                                   施 。     以上  者 。但此   項 所得   延緩  至  99  年  1  月  1  日  實

                               (2) 95  年  1  月  1  日 後 簽 定,且要保人不   等 於受益人之人       壽
                                   保 險 及年金保     險給付   。若為    死亡給付    ,  每  一申報戶可
                                  享  有  3,000  萬  元 扣 除額。

                               (3)   未上市櫃股票及     私  募 基金受益    憑 證 之 證券交易     所得。
                               (4)   非現金  捐 贈。
                               (5)   員 工 分 紅 配股,時價    超 過 面 額之  差 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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