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8 - 優質理專的第一本書—財富管理從業人員必讀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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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配    偶  及直  系 受  扶養  親屬之人    身  保 險 費、  勞 保、  軍 公 教  保

                     險 及 國 民 年金保    險 費,  每 人最多可自所得        總 額 列舉扣    除  24,000
                     元 ,  健 保費費用則     無  上 限 。但免稅之特定保         險給付   ,也納入了
                     最低稅負    制 的 六  大稅基   中 ,所以    95  年  1  月  1  日  後 簽 定,且要
                     保人不   等 於受益人之人       壽 保  險 及年金保    險給付    ,須併入最低稅

                                                    須
                     負
                       , 每
                                                      扣 除額。
                     付  制  計算。其 一申報戶則可  中  ,若為生  享 有  3,000 存給付  萬 元  全  額納入,但若為     死亡給
                     4.   集合管理運用帳戶


                         集 管 帳  戶,適用信託      導  管 理論之   概念  ,所   謂 信託  導 管 理論
                     即認為信託      制 度為委託人     將  財產權   移  轉給  受益人之    導 管 ,課稅
                     主 體  應 為 享 有實  際 財產受益權的受益人,           而  非受託人及信託財
                     產,故須於所得發生時,依              照 稅法規定,課       徵 實 質 受益人之所

                     得稅。   舉 例來   說 ,如果   集 管投   資 標 的為  國內投    資產  品  ,若  該  金
                     融商品   當 年度有產生利息所得           等 ,即  使該  孳息   尚 未分配   給投   資
                                                         須併入孳息產生年度之
                     人
                                                     資
                                                       海
                     個人綜合所得稅。如果  (  即  集  管  帳  戶之委託人及受益人  集 管 帳 戶 投 ) ,  仍 外 產  品 ,則其  交易  產生
                     之資本利得及孳息,          皆 屬於   海 外 所得,不需併入個人綜合所得
                     裡辦理結算申報,但          卻 適用最低稅負       制 的規定。     簡 單地說   ,  投
                     資 者應  計入的所得      類  別,透過    集 管 帳  戶所  投  資 標 的,其所得發
                     生性  質 , 並  不會  改 變。此   外  ,課稅時    點 也是   集 管 帳 戶  內 所 投  資

                     標 的產生所得的時        點  ,不在於其是否分配         給  受益人,或受益人
                     是否  贖回  。

                     5.   國內基金 投  資人  購買國內投  信發  行  之基金,因  買  賣  贖回  產生之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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