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4 - 優質理專的第一本書—財富管理從業人員必讀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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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 扶養  親屬的所得也       應 合併計算所得       總 額。


                     3.   扣除額

                         扣  除額可選擇      標  準  扣  除額:  單身   73,000  元  ,有配  偶者
                     146,000  元  (97  年  12  月修  正 , 追 溯 至  97  年  1  月  1  日起  適用,

                           明之
                                             扣
                     下
                                                          )
                                                           除。
                     納稅  列  說 務人可選擇對自  扣  除額及特別  己 較有利的方式  除額  亦  適用  扣 。或  者  列舉扣  除額  除額, 項  目
                                                                列舉扣
                         義
                     可分為:
                            捐 贈  扣 除額:   教育   、 文 化  、公益、    慈  善機構   之  捐  贈,
                            最多可
                                           總
                                                     %
                                   贈,則
                            府 之 捐  扣  除所得  無 金額上  額的  限 20 。    。但對於  國防  、  勞軍  及政
                            人 身  保 險 費:納稅     義 務人本人、配       偶  及直  系  親屬的人
                            身 保  險 、 勞 保、   軍 公 教 保  險  及  國  民  年金保  險  費  給付  ,
                            每 人最多可     扣 除  24,000  元 。但  健 保費則  無 金額上   限 。
                            醫藥  及生   育 費。

                            災 害 損失   。
                            自用   住 宅貸  款 利息:    每 戶最多可申報       扣  除一間自用      住
                            宅貸   款 利息   30  萬  元  。但有申報儲     蓄  投  資特別  扣  除額
                            時,須    減  除  該  特別  扣  除額後,以    餘  額申報。     舉  例來

                                                    宅貸
                            說
                                                        款 利息
                                                               45
                            銀行  ,若 利息特別  王 家  有 支付 除額  自用  12  住 萬 元 ,則  王 家 可申報的自用  萬 元  , 並  申報 住
                                         扣
                            宅貸  款  利息為    30  萬 元 ( 因為上  限 是  30  萬 元 ) 減 除  12  萬
                            元 , 差  額之  18  萬 元 可申報   扣 除。
                            租 金 支  出:  每 年 每 一申報戶最多可        扣 除  12  萬 元 。但  租
                            金 支  出及前述的自用        住  宅貸  款  利息,只能擇一申報          扣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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