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0 - 優質理專的第一本書—財富管理從業人員必讀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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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及  查 稅 風險   ,其實   境外  資產規劃     誘 因已不如前。

                         另 外 ,有   很 多高資產    者  喜歡  購買境外    保  單 ,認為一來可以
                     降低在   台灣   的資產數額,二來         壽險  理  賠 可以不報    遺 產課稅,一
                     舉兩  得。但要     注 意 的是,依     照 稅法的規定,只有         向 經金  管 會核
                     准 的保   險  公司  購買指   定受益人之人       壽 保  險  ,在  被  保 險 人過  世

                                                                外
                                               遺
                                                              為
                                                       投
                     後,除
                     才購買   該筆   保  單  有  惡  意  逃漏  壽險  產稅的 理  賠  可免納  保  行 遺  產稅。但是,若   (  如  重  病  期間
                           的大額
                                           )
                                         單
                                  躉
                                    繳保
                                            ,
                     是 向  未經金   管 會核  准  之 外國  保 險 公司  購買  的  境外  保 單  , 壽險  理
                     賠 則不在免稅的       範圍內   。也   就 是 說 ,  錢匯  出若是為了     購買境外
                     保 單  ,在  被  保  險 人過  世  後,  該筆  保 險 理  賠仍  需要納入    遺  產  總
                     額。如果繼承人        將 理  賠 金額  匯 入 台灣  , 就 很  有可能   被國  稅局   追
                     查 是否有   逃漏   遺  產稅的  事 宜 。



                         依 照 遺  產及贈與稅法      第   16  條第  一 項第  九 款 的規定,有      指
                     定受益人之人       壽 保 險給付   ,在   被 繼承人過    世  時,不計入     遺 產  總
                     額課稅。但實務上         仍  常有  爭 議之課稅    案件  ,  國 稅局之核稅     考  量

                     重 點 主要可分為      兩類  來 探 討:

                     1.   投保時間




                                                       險
                                               保多
                                                                      躉
                     並 以  參  考  案  例: 定受益人, 黃老  先生於  投  罹患肝癌  家 保  期間, 公司之年繳或  陸  續  將  定  存解約 繳大額  ,
                         孫
                                指
                           子為
                     人 壽  保 單 , 黃老  先生也在    投  保後不   幸  於 兩 個  月 內 過 世  。 國 稅局
                     經調  查 發現,其     投 保時年   歲  已高,且    患 有 癌症   ,認為其    投 保  動
                     機 可議,有    刻 意  規 避遺  產稅負之     嫌  ,故  將 已繳保費     2,400  萬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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