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 - 優質理專的第一本書—財富管理從業人員必讀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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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 站上理專的舞台 7
【 94/07/21 金管銀 ( 五 ) 字第 0945000509 號函 ; 詳 附 錄 二 】
及各銀行內部相關業務作業規 定 。
(三)證照與教育訓練
有關法 定 證 照 與教育 訓練 ,規範於 「 銀行 辦 理財富管理業
「
務應
金管銀
字第
(
錄 三
【 95/06/30 注意 事 項 」 及 五 ) 銀行 辦 09585001070 理財富管理業務作業 號函 ; 詳 附 準則」 】
中,分 別 為:
1. 執業證照規範
推 介 國內外 證券 商品, 包括 股票 、 債 券 、 短 期 票券 、 股份 或
投資 單 位 、 證券 化商品等 ( 但推 介 境外 基 金 者 ,依境外 基 金
管理 辦 法之相關規 定辦 理,另推 介 國內投信 基 金 者 , 亦得 比
照 境外 基 金 辦 理 ) ,應 符 合下 列 資 格條件 之一:
通過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資格測驗並取得合格證明書。
通過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業務人員資格測
驗並取得合格證明書。
通過證券投資分析人員測驗並取得合格證明書。
曾擔任國內、外基金經理人工作經驗一年以上。
通過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合格者,並通過證券投資信託及顧
問法規測驗合格。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
歷,擔任證券、期貨機構或信託業之業務人員三年以上。
推介國內外衍生性金融商品
2.
推 介 國內外 衍 生 性金融商品, 包括 期 貨 、 選擇 權 、 遠期交 換
契約 等, 除集 中 市 場交易 另有規 定 外,應 符 合下 列 兩 項 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