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 - 優質理專的第一本書—財富管理從業人員必讀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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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     站上理專的舞台   7




                           【  94/07/21  金管銀   (  五  )   字第  0945000509   號函  ;  詳 附 錄 二 】

                           及各銀行內部相關業務作業規              定 。

                           (三)證照與教育訓練

                               有關法   定 證 照  與教育   訓練  ,規範於     「 銀行  辦  理財富管理業

                                              「
                           務應
                                     金管銀
                                                 字第
                                             (
                                                                              錄 三
                           【 95/06/30  注意  事  項  」  及 五 )   銀行  辦 09585001070 理財富管理業務作業  號函  ;  詳 附 準則」  】
                           中,分   別 為:
                           1.   執業證照規範
                             推 介 國內外   證券   商品,   包括  股票   、 債 券 、 短 期  票券  、  股份  或
                             投資  單 位 、  證券  化商品等     (  但推  介  境外  基 金  者 ,依境外  基 金

                             管理  辦 法之相關規      定辦  理,另推     介 國內投信    基  金 者 ,  亦得  比
                             照 境外  基 金 辦 理 ) ,應  符 合下  列 資 格條件    之一:
                                通過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資格測驗並取得合格證明書。
                                通過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業務人員資格測
                               驗並取得合格證明書。

                                通過證券投資分析人員測驗並取得合格證明書。
                                曾擔任國內、外基金經理人工作經驗一年以上。
                                通過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合格者,並通過證券投資信託及顧

                               問法規測驗合格。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
                               歷,擔任證券、期貨機構或信託業之業務人員三年以上。

                             推介國內外衍生性金融商品
                           2.
                             推 介 國內外   衍  生  性金融商品,       包括  期 貨 、 選擇  權 、 遠期交   換
                             契約  等,   除集  中  市  場交易  另有規    定  外,應   符 合下   列  兩  項  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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