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9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參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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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信用狀、押匯文件製作相關疑難問題 195
額,是可接受的」。因此,如本題保險單據表明 30% franchise 是可以接
受的。
根 據 上 述 , 若 貴 公 司 無 法 接 受 此 種 解 說 , 在 下 次 開 狀 時 , 可 以
“franchise” 或 “ excess”之百分比,或“Irrespective of Precentage”
(I.O.P) 方式予以限定。
本公司最近接到新戶訂購電子零組件,交貨期長達半年,本公司因
此要求買方開出循環信用狀 (revolving L/C),買方應本公司要求並開來信
用狀乙張,其有關信用狀金額之規定為“A cumulative L/C permits partial
shipment for sum of about USD100,000 revolving a further 5 times”。因信
用狀金額除有"revolving"規定外尚有"about"之規定,令本公司頗感困
惑,因此請能詳加說明。
該問題可分兩方面來探討,一為循環信用狀問題,另一為信用狀金
額涉及有關"about"之解釋問題,茲分別說明如下:
一、循環信用狀 (revolving credit) 又稱回復信用狀 (renewable credit),為
信用狀規定受益人在一定期間、一訂金額內,得循環或回復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