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4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參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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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  (參篇)






                           便會雞蛋裡挑骨頭,或找出些似是而非牽強理由向對方作拒付之主
                           張,尤其是一遇市況有變化,或市場價格下跌或財務情況惡化時,

                           便會發生如本題之拒付情形,很明顯地依本題所述,出口商曾以相
                           同條件之信用狀出貨押匯在先,卻不曾發生拒付情事,乃因進口商

                           之一切活動均很正常,如今有了變化,於是就發生拒付,因此貿易
                           上,出口商除應充分瞭解信用狀及其信用狀統一慣例等有關之規定

                           外,更應注意其交易對手,畢竟“to know who”比“to know how”來得
                           重要。
















                           請提供最近國際商會訂頒佈之 ISBP 對押匯文件更正或更改之規範,

                       以供參考。




                           依據 UCP600 第 14 條「審查單據之標準」

                           a 項「依指定而行事之指定銀行,保兌銀行,如有者,及開狀銀行僅
                       以  單  據  為  本,審查提示藉以決定單據就表面所示是否構成符合之提

                       示」。依 UCP600 第 2 條符合之提示「意指依照信用狀條款,本慣例相
                       關之規定及國際標準銀行實務所為之提示」。

                           但何謂「國際標準銀行實務」,國際商會在最近所出版的「國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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