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4 - 中國大陸保險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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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企業財產保險擴展地震責任指導原則》的通知
保監發[2001]160 號
各保監辦,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中國平安保險
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大
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
限公司,新疆兵團保險公司,美亞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廣州分公司、深
圳分公司,東京海上火災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豐泰保險(亞洲)有限公
司上海分公司,皇家太陽聯合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香港民安保險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海口分公司,美國聯邦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三
井火災海上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三星火災海上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中
國再保險公司:
為了有效控制風險,促進企財險擴展地震責任業務健康發展,我會制
定了《企業財產保險擴展地震責任指導原則》。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
行。執行中如遇到問題,應及時向我會報告。
特此通知
企業財產保險擴展地震責任指導原則
第一條 為指導企業財產保險(以下簡稱企財險)擴展地震責任管理,提
高保險公司巨災風險防範能力,制定本指導原則。
第二條 企財險擴展地震責任(以下簡稱地震險)應堅持科學承保、控制
風險的原則。
第三條 地震指因地殼發生急劇的自然變異,致使地面或海底發生震動的
現象。破壞性地震指震級在 M 5 級以上且烈度在Ⅵ度以上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