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4 - 中國大陸保險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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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印發《企業財產保險擴展地震責任指導原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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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保監辦,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中國平安保險

                      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大
                      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

                      限公司,新疆兵團保險公司,美亞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廣州分公司、深
                      圳分公司,東京海上火災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豐泰保險(亞洲)有限公

                      司上海分公司,皇家太陽聯合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香港民安保險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海口分公司,美國聯邦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三

                      井火災海上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三星火災海上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中
                      國再保險公司:

                          為了有效控制風險,促進企財險擴展地震責任業務健康發展,我會制

                      定了《企業財產保險擴展地震責任指導原則》。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
                      行。執行中如遇到問題,應及時向我會報告。
                          特此通知


                      企業財產保險擴展地震責任指導原則


                      第一條  為指導企業財產保險(以下簡稱企財險)擴展地震責任管理,提
                               高保險公司巨災風險防範能力,制定本指導原則。

                      第二條  企財險擴展地震責任(以下簡稱地震險)應堅持科學承保、控制
                               風險的原則。

                      第三條  地震指因地殼發生急劇的自然變異,致使地面或海底發生震動的
                               現象。破壞性地震指震級在 M 5 級以上且烈度在Ⅵ度以上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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