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7 - 中國大陸保險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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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投資保障型家庭財產保險產品監管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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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保監辦:

                               近來,一些保險公司相繼開辦了投資保障型家庭財產保險。由於此類
                           產品既有對家庭財產的風險保障,也有投資回報,其風險遠遠高於普通家

                           庭財產保險。因此,對公司的內部管理和資訊系統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鑒於此類產品的風險具有複雜性和特殊性,各保監辦在受理轄區內保

                           險公司分支機構經營投資保障型家庭財產保險的備案申請前,應對其是否
                           具備經營的條件進行驗收。現將驗收的重點內容通知如下:

                           一、業務和財務管理
                               (一)申請備案的投資保障型家庭財產保險產品是否由其總公司開發

                                      並向保監會備案。

                               (二)是否針對投資保障型家庭財產保險產品制定了相應的業務管理
                                      規定和實務操作流程。
                               (三)分支機構是否制訂了與總公司關於投資保障型家庭財產保險資

                                      金管理辦法相配套的規定,確保資金的安全。

                               (四)執行保險公司會計制度情況及最近一年內是否受到監管處理,
                                      在財務管理方面有無不良記錄。
                               (五)銷售產品的宣傳材料是否符合保險法律法規,是否存在誤導性

                                      宣傳內容。
                           二、電腦系統管理

                               (一)是否建立健全確保電腦和網路系統安全運行的規章制度。
                               (二)是否配備了能夠支援投資保障型家庭財產保險產品的軟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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