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7 - 中國大陸保險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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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投資保障型家庭財產保險產品監管問題的通知
保監發[2001]180 號
各保監辦:
近來,一些保險公司相繼開辦了投資保障型家庭財產保險。由於此類
產品既有對家庭財產的風險保障,也有投資回報,其風險遠遠高於普通家
庭財產保險。因此,對公司的內部管理和資訊系統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鑒於此類產品的風險具有複雜性和特殊性,各保監辦在受理轄區內保
險公司分支機構經營投資保障型家庭財產保險的備案申請前,應對其是否
具備經營的條件進行驗收。現將驗收的重點內容通知如下:
一、業務和財務管理
(一)申請備案的投資保障型家庭財產保險產品是否由其總公司開發
並向保監會備案。
(二)是否針對投資保障型家庭財產保險產品制定了相應的業務管理
規定和實務操作流程。
(三)分支機構是否制訂了與總公司關於投資保障型家庭財產保險資
金管理辦法相配套的規定,確保資金的安全。
(四)執行保險公司會計制度情況及最近一年內是否受到監管處理,
在財務管理方面有無不良記錄。
(五)銷售產品的宣傳材料是否符合保險法律法規,是否存在誤導性
宣傳內容。
二、電腦系統管理
(一)是否建立健全確保電腦和網路系統安全運行的規章制度。
(二)是否配備了能夠支援投資保障型家庭財產保險產品的軟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