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0 - 中國大陸保險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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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案表後,其分支機構按照《財產保險條款費率管理暫行辦法》的規
                          定向當地保監辦進行事後備案。各保監辦不得辦理該類條款和費率的
                          事前備案手續。

                      三、在中國保監會成立前,由中國人民銀行以《通知》形式下發的、中國

                          保監會已認定為主要險種的條款和費率,在中國保監會未修訂前,仍
                          按原規定執行,這類條款和費率的修訂由中國保監會負責;中國保監

                          會未認定為主要險種的,各保險公司可以申請修訂,並按照《財產保
                          險條款費率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報備。中國人民銀行以批復形式下

                          發和備案核准的條款和費率,中國保監會成立後未作修改的,仍按原
                          核准的條款和費率執行。需要修訂的,由申報公司向中國保監會提出

                          事前備案申請,申報公司收到核准備案表後,由使用該條款的分公司
                          向當地保監辦進行事後備案。

                      四、分公司使用總公司開發的、銷售區域包括該分公司經營區域的、已在
                          中國保監會備案的條款和費率,如對條款和費率內容不做任何修改,

                          則採取事後備案的辦法向保監辦備案。備案材料應包括備案表影本、
                          保險條款和費率備案文本以及保監辦要求申報的其他材料。若當地分

                          公司要求調整保險金額、責任限額或費率的,保監辦可根據當地市場
                          的具體情況進行適當調整,並抄報中國保監會。條款中其他內容變動

                          的,由原申請保險公司向中國保監會事前備案。
                      五、各保險公司備案的條款和費率,採用組合式保單銷售的,應在銷售之

                          前,將組合式保單的名稱和內容報當地保監辦備案。組合式保單的內
                          容不得與原備案的條款和費率相抵觸。

                      六、報備《財產保險條款費率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 B 類條款的,應以中
                          文文本由各保險公司總公司統一向中國保監會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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