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1 - 中國大陸保險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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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本通知所稱“事前備案”是指保險公司向保險監管機關送達條款和費率備
                               案申請,經保險監管機關准予受理後方可使用的備案形式;“事後備案”

                               是指保險公司在開始銷售保險產品後一周內,將其使用的條款與費率
                               以正式檔的方式報送保險監管機關,保險監管機關在審核該條款沒有

                               違反法律法規、社會公共道德和出現歧視性內容的情況下,不需批復
                               的備案形式。

                               各保監辦、各公司要認真學習《財產保險條款費率管理暫行辦法》,
                           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二○○一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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