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5 - 中國大陸保險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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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各公司應對現有的萬能保險產品宣傳材料立即進行清理,對於
                                      不符合規定的宣傳材料,應在本通知發文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
                                      清理工作。

                           六、加強對萬能保險的監管

                               (一)各公司分支機構應每季度向當地保監局報送萬能保險產品銷售
                                      報告,銷售報告應包括每一個萬能保險產品當期保費收入、退

                                      保金、給付、消費者投訴和解決情況以及新開辦產品的風險管
                                      控措施等。

                               (二)各保監局應密切關注各公司分支機構萬能保險產品的銷售和管
                                      理情況,採取必要措施防止和打擊萬能保險銷售誤導行為,保
                                      護消費者權益。



                                                                           二○○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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