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8 - 中國大陸保險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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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投資連結保險銷售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保監發[2007]76 號
各人身保險公司,各保監局:
2007 年以來,我國人身保險市場投資連結保險銷售增長較快,對人身
保險業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但同時我會也陸續收到反映投資連
結保險銷售誤導方面的投訴,主要表現為對產品解釋不清、隱瞞費用扣除
和誇大合同收益等。為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現就加強投資連結保險銷售
管理,防範化解誤導風險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銷售誤導問題,將銷售誤導作為行業重要風險予以防範
銷售誤導風險是人身保險市場最重要的風險之一,銷售誤導行為直接
損害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利益,損害公司和行業長遠發展。各人身保險公
司作為市場行為責任承擔者,對各級分支機構和銷售人員出現的銷售誤導
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此,各人身保險公司要充分認識銷售誤導的危害
性,加強隊伍管理,完善內部控制,加大資訊披露力度,切實做好對銷售
誤導的各項防範和打擊工作。
二、加強銷售隊伍管理,提升銷售隊伍整體素質
(一)各人身保險公司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加強對投資連結保險銷
售人員和代理機構銷售人員的培訓,培訓時間不得少於監管部
門規定的最低要求,確保銷售人員具備必要的知識和技能。
(二)各人身保險公司要切實加強對投資連結保險銷售人員的資格管
理。自 2007 年 10 月 1 日起,各人身保險公司授權銷售人員銷
售投資連結保險前,應自行組織對銷售人員的產品和法律知識
等進行書面考試,沒有通過考試的,不得授權其銷售投資連結
保險。對於 2007 年 10 月 1 日前授權的銷售人員,必須及時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