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3 - 中國大陸保險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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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萬能保險銷售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保監發[2005]94 號
各保監局、各人身保險公司:
為加強萬能保險銷售管理,保護消費者權益,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
下:
一、嚴格管理宣傳材料
各公司應切實加強對萬能保險產品說明書、保單利益測算書、宣傳折
頁、宣傳海報等宣傳材料的管理。各類宣傳材料應由各總公司或其授權的
省級分公司統一印發和管理,嚴禁分支機構、代理網點或銷售人員擅自印
製宣傳材料或變更其內容。
二、規範宣傳材料的內容
各公司在制定萬能保險宣傳材料時,應從方便消費者全面準確理解產
品特點的角度出發,將該產品的重要資訊印在明顯位置,語言通俗易懂,
描述準確。在產品說明書、宣傳折頁的顯著位置中,應採用正文內容的最
大號字體重點提示以下內容:
(一)該萬能保險產品的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
(二)該萬能保險產品的初始費用、保單管理費、部分領取手續費以
及退保費用等費用扣除的詳細情況,包括具體的費用扣除比例
(或金額)、扣除時間等,並以示例的方式詳細說明風險保險
費的收取標準。
(三)該萬能保險產品保單帳戶價值的詳細計算方法。
(四)該萬能保險產品的最低保證利率。
(五)猶豫期的起止時間以及猶豫期內投保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