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7 - 中國大陸保險法規彙編
P. 267

251





                                      報告日將會發生改變的專案。

                           第三章  萬能保險的資訊披露


                           第十三條  萬能保險的產品說明書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一)保證利率和演示利率下的保費、死亡保險金和保單價值。
                                            保險公司應當根據過去的經驗,採用高、中、低三個不

                                            同的利率進行演示,並說明該演示利率純粹是描述性
                                            的,不能理解為對未來的預期。

                                      (二)猶豫期及退保
                                            1. 投保人猶豫期解約及全額退還保費的權利;

                                            2.  投保人退保時保險公司要扣除的費用,及相應的投保
                                               人可以退還份額。

                           第十四條  保險公司在關於萬能保險的任何闡述中都應當符合以下規則:
                                      (一)在聲明保單費用或利益的同時,應當:1、明確表明保證

                                            保單費用或利益;2、對於現在適用於保單的利率、費用
                                            等因素的非保證性和保險人變更這些因素的權利作出說

                                            明;3、如果非保證的利率存在上限,指出這一上限;
                                      (二)描述保單價值時應當同時說明相應的現金價值;

                                      (三)在宣佈結算利率時,應當說明決定該利率的頻率和時間;
                                      (四)如果某項聲明指出該保單是指數關聯的,應當說明相關

                                            聯的指數。另外,還應說明決定結算利率的頻率和時
                                            間,以及為達到該結算利率對指數作出的調整;

                                      (五)描述非保證的利益時,應當聲明這些利益是非保證的。
                           第十五條  在任何情況下,如果保單期滿前的現金價值不足以支付當前的

                                      保險成本及費用,保險公司應當提前通知投保人,特別應當說
   262   263   264   265   266   267   268   269   270   271   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