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3 - 中國大陸保險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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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在北京等試點城市放寬未成年人死亡保險金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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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壽險公司:

                               為了適應保險市場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有
                           關規定,現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投保的未
                               成年人人身保險的死亡給付保險金額的上限由 5 萬元提高到 10 萬元。

                           二、其他地區的保險公司及分支機構辦理未成年人人身保險業務,其死亡
                               給付保險金額仍應嚴格按照保監發[1999]43 號檔執行。

                           三、各壽險公司應該切實加強核保管理,防範道德風險。


                                                                           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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