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01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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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章 期貨法       691



                             5.   對其他主體之監管

                               《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並             規 定了對於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交易所                     非
                           期貨  公司  結算會員、期貨         公司  實際   控 制 人、期貨     公司   交易和結算      軟 體之供
                           應 商等市場     參 與 者 以及會    計 師 事務所、律      師 事務所、資產        評估  機構等    仲介

                           服務機構之具體        監管要   求。









                                                            30
                           一、期貨交易所之法律責任



                           (一)案情概要

                               四川平原實      業發展有限總       公司   (  以下簡稱   平原公司    )   與四  川和正期貨經
                           紀有  限公司    (以下簡稱和     正公司    )   均係海南  中商期貨交易所         (以下簡稱中商交

                           易所  )   之會員  單位,會員     編號分別為      165  、107  號。1997  年  4  月  5  日,平原
                           公司  與和  正公司    簽訂  「 席 位 轉 讓 協 議 」,約定將        平 原 公司   在中商交易所之
                                                    31  。同年  7  月  3  日、14  日、31  日,和    正公司向
                              號席位轉讓給和正公司
                           165
                           165  號席位分   別劃付人民幣       350  萬元、900   萬元和    25  萬元,並   二次   附「劃款
                           說明」稱:「       因平  原公司     (165  號席位)   與我公司    有其   他業務關係,故委         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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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閱中青基業發展中心訴平原總公司期貨交易糾紛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2000)   經
                            終字第    94  號。為行文簡潔故,本文對案情進行了文字刪節處理,特此說明。資料來源:
                            北大法律信息網,
                            http://vip.chinalawinfo.com/newla  17507969 ( w2002/slc/slc.asp?db=fnl&gid=1  最後瀏覽日:
                            2010/02/16)  。
                           31   平原公司與和正公司的「席位轉讓協        議」約定:「平原公司將在中商交易所的               165  號席位
                            轉讓給和正公司,和正公司在           199  年  4  月  10  日前向平原公司支付轉讓費   30  萬元人民幣,
                                                    7
                            自此,該席位所發生的權益由和正公            司承擔,概與平原公司無關。」同年             4  月  7  日,和正
                            公司向平原公司支付席位轉讓費           3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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