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9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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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證券投資基金法 609
準則第 6 號-〈 基金合同的內 容與 格式 〉》、《證券投資基金資訊 披露 內
容與 格式 準則第 7 號-〈 託管協定的內 容與 格式 〉》(證監基金 字[2005]203
號),以具 體化和標 準化應 披露 之基金資訊,並 落實資訊 披露 之目的。
1. 資訊披露的時間
基金資訊 披露 義務人應當在中國證 監 會規定時 間 內,將應 予披露 的基
金資訊 通 過中國證 監 會指定的 全 國性 報 刊 和基金管理人、基金 託 管人的 互
聯 網網站 等 媒介 披露 ,並保證投資人能夠按照基金合同 約 定的時 間 和方式
166 。具 體有:
的資訊資
料
查閱或複製公開披露
(1) 基金 份額 獲准在證券 交易 所上市 交易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 份額
上市 交易 的三個工作 日 前,將基金 份額 上市 交易 公 告 書 登 載 在指
167
定報刊和網站 上 。
(2) 封閉 式基金:基金管理人應當 至少每 週公告一次 封閉 式基金的資產
168
淨值 和份額淨值 。
(3) 開放 式基金: 開放 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 效後,在 開始辦理基金 份額
申購 或者 贖回 前,基金管理人應當 至 少每 週 公 告 一次基金資產 淨
值 和基金 份額淨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 每 個 開放 日 的次 日 ,透過
網站 、基金 份額發 售 網 點 以及其他 媒介 , 披露 開放 日 的基金 份額
169 。
淨值
和基金
累計淨值
份額
(4) 基金資產和基金 份額 之淨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公 告半年度和 年度最
後一個市場 交易 日 基金資產 淨值 和基金 份額淨值 。基金管理人應
當在前 款 規定的市場 交易 日 的次 日 ,將基金資產 淨值 、基金 份額
170
淨值 和基金 份額 累計淨值 登載在指定 報刊和網站 上 。
166
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 61 條及《證券投資基金資 訊披露管理辦法》
第 3 條。
167 參閱《證券投資基金資 訊披露管理辦法》第 13 條。
168
參閱《證券投資基金資 訊披露管理辦法》第 14 條。
169
參閱《證券投資基金資 訊披露管理辦法》第 15 條。
170
參閱《證券投資基金資 訊披露管理辦法》第 1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