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4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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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贖回款項的支付

                            開放  式基金應當保持足夠的             現 金或者政     府 債 券,以備     支付   基金  份額  持
                                       146
                        有人的   贖回款    項   。依規定,      開放  式基金應當保持不低於基金資產                淨值    5%
                                                                                    人的
                        的現金或者到       期日在    1  年以內的政     府債券,以備       支付   基金  份額   持有      贖
                                                                     147
                        回款  項,  但中國證     監會規定的特       殊基金   品種除外       。
                                                             148              149
                            基金管理人應當按時           支付  贖回款    項   ,下列情     形除外     :(1)   因不可  抗
                        力 導 致 基金管理人不能  項;  (2)   證券  支付  贖回款  項;  決定臨時停市,  導致基金管理人        無法
                                                             情 形 消 失後,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
                        支付
                                                   場所依法
                            贖回款
                                               交易
                                                                                            形
                        計算當
                                                    日報中國證
                                                                            外,於上
                        之一者,基金管理人應當在當  日基金資產  淨值  ;(3)   基金合同  約定的其他特    殊情形。發生上        述情 情形
                                                               監會備案。另
                                                                                    述 (1)
                        消失後,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               支付  贖回款    項。
                          4.   申購、贖回價格的確定
                            開放  式基金    份額   的 申購  、 贖回價    格,依據     申購  、 贖回   日 基金   份額淨值
                        加 、 減 有關   費 用 計 算。   開放  式基金    份額  的 申購   、 贖回價    格具  體 計 算方法應
                                                        150
                        當在基金合同和        招募說明書      中載明     。

                          5.   基金份額淨值的確定與救濟




                            日 基金
                                                量計
                                       的 餘額數
                                                           體 計 算方法應當在基金合同和
                        以當  開放  式基金  份額  份額淨值   ,應當按照  算。具  每 個 開放  日 閉 市後,基金資產         淨值  除
                                                                                        招 募 說
                                  151
                        明書  中載明     。
                            基金  份額淨值     計 價 出 現 錯誤    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            即 糾 正 ,並採取合

                        146
                         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               54  條。
                        147
                         參閱《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第              28  條。
                        148
                         參閱《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第              20  條第  2  項:  「基金管理人  應當  自接  受投資人有  效
                        149  贖回申  請之日  起七個工作日內   支付贖回款項,     但中國證   監會  規定的特殊基金品種      除外。」
                         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               53  條。
                        150
                         參閱《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第              17  條第  1  項。
                        151
                         參閱《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第              17  條第  2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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