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0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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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規定,目前 已有 10 家基金管理公司 接受全 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的 委託 ,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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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專門 帳戶 ,將一定 數額 的社會保 障基金用於證券投資 。
2. 信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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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信託 公司集合資金 信託 計畫 管理 辦法》 之規定, 信託 公司得擔
任受託 人,按照 委託 人意願 ,為 受益人的利益,將兩個以上 ( 含兩個 ) 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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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交付的資金進行集中管理、運用或 處分之集合資金 信託 計畫 。又信託 公
司設立 信託 計畫 ,應當 符 合以 下 要 求 : 委託 人為合格投資者; 參與信
的委託
託計畫
唯一受益人;
人, 但單筆委託 人為 金額在 300 萬元 單個 信託 計畫 的自然人人 數不得 超過 50
以上的
自然人投資者和合格的機構投資者
的投
數量不受限 制; 信託期限 不少於 1 年;信託 資金有 明確 資方向和
投資策略, 且 符 合國家產業政策以及其他有關規定; 信託受 益 權劃 分為
等 額份額 的 信託 單 位 ; 信託 合同應 約 定 受託 人 報 酬 , 除 合理 報 酬 外 , 信
託 公司不得以 任 何 名 義 直接 或 間接 以 信託 財產為 自己 或他人 牟 利;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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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 監督管理 委員會規定的其他要 求 。
其中,所 謂「 合格投資者 」 , 係 指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一,能夠識別、判
斷 和 承 擔 信託 計畫 相應風險的人: 投資一個 信託 計畫 的最低金 額 不 少 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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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年,國務院設立 全國社 會保障 基金 ( 簡稱「社 保基金」 ),並 成立全國社 會保障 基金理
簡稱「社 保基金 會」)管理運營 這個 基金。社 保基金 會透 過公開 選拔 ,委託專業 投資
事會 (
管理 機構進行股票、債券投資。 截至目前 為止, 全國社 保基金 10 家境 內投資管理人是: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華 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鵬華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長盛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實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 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國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國國 際金融有限公司。資料來源: 全
國社 會保障 基金理事 會 , http://www.ssf.gov.cn/tzyy/tzfs/200909/t20090925_2375.html ( 最後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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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令 2007 年第 3 號公布,根據 2008 年 12 月 17 日中國銀行 業監督 管理 委員會 第 78 次
主席會 議《 關於修改〈 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 計畫 管理辦法 〉的決定》 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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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閱《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 計畫 管理辦法》第 2 條。
20 參閱《中國銀行 業監督 管理 委員會關 於修改〈 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 計畫 管理辦法 〉的決
定》 (銀監會令 2009 年第 1 號)。此 修改 於 2008 年 12 月 17 日經中國銀行 業監督 管理 委員會
第 78 次主席會 議通過, 2009 年 2 月 4 日公 布,自公 布之日 起施 行。資料來源:中國政府
網, .cn/gongbao/ .gov http://www content/2009/content_1456086.htm ( 最後瀏覽日: 2010/0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