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9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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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證券投資基金法          569




                           種縱向且非平等主         體之間的監督管理關          係,反映     經濟法的特性。


                           (二)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調整範圍

                               《  證券投資基金法        》  的 調  整範圍   主要   限  於證券投資基金中的公募基

                           金。依   《證券投資基金法          》第   2  條規定:    「在中   華人民共     和國  境內,透過
                           公 開發  售 基金   份額  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                         託 管人  託
                           管,為基金  」。   份額  持有人的利益,以資產組合方式進行證券投資                       活動   , 適 用

                           本法


                                101
                                                                     院批准的其他機構,向特定對
                           法第  至 於 針 對 私 募基金,  「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國務  《 證券投資基金法  》則  採用  授 權 立法的方式,      該
                                    條規定:
                           象募集資金或者         接受  特定對象財產        委託  從事證券投資        活動   的具  體  管理  辦
                           法,由國務      院 根據本法的原        則  另行規定。      」就  私  募基金實務運作         情況  而
                                                  14
                           言,主要有以      下幾種    形態    :


                               基金管理公司
                             1.
                               基金管理公司       係 法律   明確  規定得向特定對象募集資金或者                 接受   特定對
                           象財產   委託   進行證券投資       活動  之機構,主要        係考  量 到基金管理公司         係 專門
                           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的金融機構,
                                     15  為相關規  範,如基金管理公司的  且《  證券投資基金法  註冊  資本不得低於  》 對其設立及其從業  1  億元  人民
                           人員之資格
                           幣 , 且 必須   為實  繳 貨幣   資本;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              股東   要具有從事證券經
                           營、證券投資       諮詢  、 信託   資產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資產管理的較                   好 的經營業
                           績和良好的社會信譽,最            近   3  年沒有違法記錄       ,註冊   資本不低於       3  億元  人
                                                                               16
                           民幣  ;要有   完善的內     部稽核監控      制度和風險      控制制度等       。因  此,於法律      嚴
                           格 把 關之前    提下  ,基金管理公司得進行            私 募基金之營運。例如根據國務                院

                           14   主要參閱證券投資基金法釋義,第        十二章  附則,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          .npc.go http://www
                             cn/npc/flsyywd/jingji/2004-10/26/content_337727.htm (
                             . v                                    最後瀏覽日:     2010/0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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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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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              1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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