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6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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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平價發行、折扣發行、溢價發行和中間價發行
平價 發行 又 稱面值發行,是 按照 證券券面額記載金額發行證券; 折 扣
發行,是以 低 於證券券面金額發行證券; 溢 價 發行是以 超 過證券券面金額
發行證券, 包括時價 發行和中間 價 發行,前 者 係指 按照 市 價 發行證券,後
者 係指 按照 證券券面金額和市場 價 之中間 價格 發行證券。值得注意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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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目前禁止折 價發行股票 ,亦即在以 折扣方式發行公司債券 時,發行人
價格
可 以 低 於券面金額的 意味著債券發行人向投資 發 售 債券,並於承 者預 諾 債券到期後以票面金額償還
本金,
付了債券利息。
這種情況
3. 直接發行和間接發行
直接發行是指證券發行人不借 助 證券承 銷 機構 ,直接向投資人發行證
券;間接發行則是指證券發行人與證券承 銷 機構 訂立承 銷 協 議 , 委託 證券
承銷機構 代為發行證券;證券承 銷有包銷和代 銷兩種方式。
4.
設立發行與新股發行
設 立發行是指為 設 立股份公司而 進 行的股票發行, 若 發行 失敗 ,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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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後發行股票之行為,
可能導致公司不能 設立 。新股發行是指股份公司 改 變股份公司的股本結 構 。新股發行不 影響 公司
旨 在 增加
總 額或
公司股本
的主
(二)證券發行審核制度 體資格的存 廢,僅 涉及公司股本 總額或結 構的變 動。
證券的公開發行所 涉 及 層 面廣,證券發行人與投資人間 又 存在資 訊 不
對稱的 現 象,在 維護 證券市場的 秩 序 思考 層 面下,各國一般 均 對證券的發
行予以行政管理。關於管理 制度,主要有 註冊 制和核准制兩 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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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閱中國《公司法》第 128 條: 「股票不 能折價 發行。 必須按 照面額或 溢價 來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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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閱中國《公司法》第 90 條: 「發行的股份 超過招股 說明書規定的 截止期限尚未募 足的,
認股人可以 按照所 繳納 股款並加 算銀行同期存 款利息,要求發起人返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