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5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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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章 證券法 435
的有 效性和 針對性。
但作為 「 新 興 加轉 軌 」 的資本市場,中國證監 會 主 席尚福林 認 為中國
資本市場 依然需要從下 列方面進行不斷 地創 新、 完善:
一是 完 善 市場 體制機制 。 包括完 善 股 東 對上市公司的 約 束 機制 、 鼓勵
和規範上市公司 現 金分紅 制 度、 完 善 新股 價格 形成和股票發行 機制 、 建 立
健 全 上市公司和證券期貨經 營機構 有 序退 出 機制 , 推 進 證券期貨業 核 心競
爭力的提 高。
二 是 改 善 市場結 構 。在發 布創 業 板相 關管理規定和業務規則的基 礎
,保
上,
完 善 中 小
創 新融資
企業 盡快 完 善 配 套 制 度 建設 小 企業利用資本市場 障 創 業 板 順 利 啟 動 、 平穩運 方 式, 行。 緩 解 融資 難
板 各 項 制 度,支持中
題 。 積極推 動 股票市場與債券市場 協 調 發展, 滿足 市場多 元 化的投融資 需
求。積極推 動上市公司 併購 重組 ,促進產業結 構調整升級。
三 是 推 進 金融產品 創 新。 推 動 基金公司 「 一對多 」 特定資產管理業
務, 增加 期貨新品種, 研究跨境 產品 制 度 安排 , 豐富 和 完 善 國 際 化直接融
資工具。
四 是 改進 市場監管, 防 範市場 風 險。保持對國 際 金融 危 機 的監 測 和 預
警 , 加 強 對資本 跨境 流動 的監管, 落 實重 大 風 險 預 警 和 應 急 處 置機制 。 強
化資 訊披露 監管和 現 場 檢 查 , 密切 關注市場變化和 違 法 違 規行為新特 點 ,
市場、內
(Insider Trading
操縱
加 大對
違法違規案件的 懲處, 幕 交易 市場 正常秩序。 , 亦 即內 線 交易 ) 、利益 輸送 等
維護
二、證券法的規範對象及地位
(一)證券法之概念
廣義的證券法是指 調 整 證券發行關係、證券交易關係以及證券監管關
係法律規範之 總 稱, 除 證券法律 外 , 包括 有關證券行政法規規 章 、 地方 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