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1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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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章 證券法 431
根據證券交易發生的 時間不 同,可以分為證券 現貨交易 (Sport Tr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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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證券期貨交易 (Futures Transaction) 市場 。現貨交易是一種 古老 的交易 方
式, 最早 的 「 以 物 易 物」 即是一種 現 貨交易。所謂證券 現 貨交易市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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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 以及其 他金融衍生產品為 現貨交易對象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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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市場 。隨著 經濟的不斷發展和 創新,證券 現貨交易市場已經成為證
券交易 最重 要的市場,具有其 他 交易 方 式所不 可 替代的 地位 。 同時 ,證券
現 貨交易市場也是證券期貨交易市場的基 礎 。 再者 ,證券期貨交易是指交
易 雙方 透過訂立證券 遠 期交易 契約 , 約 定在 未 來特定 時 間 進 行 約 定種類和
數量
證券
展了證券交易的形式, 的證券 買賣 的交易形式, 實現 了證券產品在 亦 稱 信 用交易。證券期貨交易市場 時 間上的 重 新分 配 ,但 豐富 和發
比較
現 貨交易市場而言,證券期貨交易以及證券期貨交易市場的產生與發展,
都比證券 現貨交易的 歷史短 ,只有近百 年的 歷史 。
在 現實 中,發 達 的證券市場都表 現 出明 顯 的分 層次 結 構 。以美國證券
市場為 例 , 除 了 集 中交易的證券交易所以 外 ,還有規 模龐 大的場 外 交易市
場; 既 有 全 國性的證券交易所, 又 有 區域 性的證券交易所; 按 上市 標準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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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模的不 同,交易所也 可分為不 同「級別」 。中國 根據證券市場在多 層次
證券市場 體系 中,所處的 位置 和 功 能不 同 , 可 以分為一 板 市場、 二板 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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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三板 市場等 。一 板市場,是指 傳統意義上的證券市場 ( 通常是指股票市
場),是一個國家或
機板 市場 (Main-board Market) 地區 證券發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場所, 。由於各國公司法、證券法對於在主 因此又 機板 稱為主 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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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閱符啟林,中國證券市場十年著名案例評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 2003 年 3 月,頁 174
至 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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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於台灣,則多以「持份」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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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 42 條: 「證券交易以現貨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交易。」可知,中國證券交易市場以現貨交 易為主,至於信用交易,仍有待法規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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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閱楊少華,證券市場的層次結構與中 國金融市場改革,當代經濟科學, 2002 年 03 期,
12 頁 37 ;強力,金融法,法律出版社, 2004 年 8 月,頁 471 至 472 頁。
相較於台灣,則將證券交易市場區分為集中市場與店頭市場,分別予以規範。在集中市場
買賣的證券稱為上市,在店頭市場交易 者,為上 櫃或興櫃 。參閱 賴英 照,股市 遊戲 規則 -
最新 證券交易法 解析, 自版, 2006 年 2 月,頁 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