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2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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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的企業在 營 業期 限 、股本大 小 、 盈 利 水準 、 最低 市值等 方 面有 較高 的
標準 和要 求 , 因此 ,上市企業多為具有 較 大資本規 模 以及 穩 定 盈 利能 力 的
股份有 限 公司。 二板 市場,是與一 板 市場 相 對 應 的概念,各國為 扶 持具有
高 成 長 性的中 小 企業和 高科技 企業的發展,而 專門設 立的中 小 企業直接融
資市場, 因此又 稱為 「創 業 板 市場 」 (Second Market ,或稱 Growth
Enterprise Market) 。相對於一 板市場而言, 二板 市場的上市要 求具有 寬鬆 性
和 針 對性的特 點 。國 際 上 最 成 功 的 二板 市場是美國 納斯達克 市場 (National
,目前中國已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ic Quotation, NASDAQ)
13 ,即 創業板市場。 三板 市場,是 「代辦股份 轉讓系
市場
經建立自己
的二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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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的俗稱 ,是指經中國證券業 協會批准 ,由具有代 辦非上市公司股份 轉
讓 業務資 格 的證券公司採用 電子 交易 方 式,為非上市公司提 供 的特 別轉讓
服務,其服務對象為中 小型高 新技術 企業。該 系統於 2001 年 7 月 16 日正
式開 辦,目前在 三板 市場 由指定券商代 辦轉讓 的股票有 14 只,其中 包括水
仙 、 粵 金 曼 和中 浩 等 退 市股票。 三板 市場一 方 面為 退 市後的上市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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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繼續流通 的場所; 另一方面也 解決了 原 STAQ 、NET 系統 歷史遺留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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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家公司法人股的 流通問題 。
此外 , 根 據證券發行交易的品種的不 同 , 可 以分為股票市場、債券市
場以及其 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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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3 年 10 月 14 日中國共產 黨十六屆三 中全會通 過了 《中共中 央關於 完善 社會主義市場
經濟 體制若幹問題 的決定》 ,明 確提出「 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 體系 …… 推進風險 投資和 創
業板 市場 建設。」為 了貫徹此 一意 見,2004 年 5 月, 深圳 證券交易所發 布《設立中 小企業
板快 實施方案》 ,宣布 在停止接 受新上市公司 3 年後,深圳 證券交易所轉行為 面向中 小企
業的證券發行和上市的 專門 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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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閱 柯人杰,代辦股份轉讓 系統 ,銀行家,2003 年 12 期,頁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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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 年至 1993 年期 間,為 解決 股份公司法人股的轉讓 問題 ,在國務院 體改委領導下 ,由
ST
Q
中國證券市場 研究 設計中心(聯辦)和中國人民 銀行牽頭分別 成立面向法人投資 者的 A
和 NET 兩個 法人股流通市場, 但由於種種原因,不 僅上市交易的 企業只 有 17 家,而 且市
場中
下,STAQ 90% 的流通股份 和 NET 市場 被自 被停止 然人所持有。 交易。 1999 年 9 月 9 日在國 家治 理整頓 場外交易的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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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閱 余志勇 、李源海 ,股份代辦轉讓市場的發 展前瞻,證券市場 導報 ,2002 年 02 期,頁
16 至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