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9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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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票據法       349




                                  持票人付款的,不          再承擔責任。但是,付款人或者                代理付款人以       惡
                                  意或者    重大  過失付款的      除外  。
                               (2)   公示  催告
                                  公示   催告  是指持票人在       喪失票據後      申請法    院宣告票據無效而使票據

                                  權利與票據相分         離的一種    制度。中國《民         事訴訟   法》  第十八章     專章
                                  規定了公示      催告程    式。  主要內容如下:        A.  申請。持票人在票據         喪失
                                  後應向票據支付地          基  層  人民法   院  提出  申 請,  寫 明票面金額、出票
                                  人、持票人、背書人等票據              主要內容和      申請的理由、       事實   ,通知   付

                                         代理付款人
                                  款人或
                                                                              ,這
                                                                 院為公示
                                  通信   地址和電話      等,請求人民法  掛失止付的時  間,付款人或  催告  代理付款人的名稱、  裡申  請人應是失
                                  票人。其中出票人已簽            章但未記載      代理付款人的       銀行匯票     喪失,失
                                  票人應依法向出票          銀行所在地人民法         院申請。     空白支票即出票人已
                                  簽章的授權補記的支票            喪失,失票人亦可          申請公示    催告   。B.  人民法
                                  院審查    申請。經     審查  申請不   符合   要求時,     裁定駁回。申請符合          要求
                                  時,即    決定受理     申請,應當同時        通知  支付人    停止支付,並在        3  日內
                                  發出公    告,催促利害關係人          申報   權利。公     告應當在    全國性的     報刊  上

                                  登載。    C.  公示  催告  。公示  催告   的期  間,由人民法       院根據    情況決   定,
                                                                                             催告
                                                       60
                                                  少於
                                                              涉外票據不得
                                                         日。
                                                                                  日。在公示
                                  但國內票據不得
                                                                                90
                                                                           超過
                                  期間,支付人
                                                                                  停止支付;轉讓
                                  質押、貼現票據權利的行為無效,但公示  收到人民法  院停止支付的    通知 催告  ,應當 期屆滿以後人民法     院
                                  作出   除權判決    以前   取得票據的      除外  。利  害關係人應向人民法           院申報
                                  權利。人民法       院收   到利  害關係人的      申報  後,應當     裁定終結公示       催告
                                  程式,並     通知  申請人和支付人,          申請人或    申報   人可以向人民法        院起
                                  訴。D.   除權判決     。公  告期滿無人      申報  權利時,     申請人可請求人民法
                                  院作出    除權判決     ,即以   判決  宣告票據無效。         判決  應當公    告,並   通知
                                  支付人。自      判決   公告之日    起,申請人有權依據           判決  書向支付人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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