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4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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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是別的物品。
3. 內容
票據關係的內容是指票據當 事 人 因 票據行為依法 享 有的權利和承 擔 的
義務。票據權利是指票據權利人為 實 現票據債權依法所為之一定行為或要
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可 能 性,即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票據義務,又稱票
據 責 任,是指票據義務人依法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 必 要性,一般指票據義
務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據金額的義務。
(三)與票據有關的法律關係
1. 概念
與票據有關的法律關係,是指票據關係以 外 與票據有 密 切 關 聯 的法律
關係,即與票據有 密 切 關係的當 事 人 間 所產 生 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一般來
說 ,與票據有關的法律關係可分為兩種,即票據上與票據有關的法律關係
和民法上與票據有關的法律關係。
2. 票據法上與票據有關的法律關係
有關的法律關係。這種法律關係並不是由票據行為本身所產 票據法上與票據有關的法律關係是指由票據法直接規定而與票據行為 生 ,但票據法
基 於保 護 票據的法律關係,對有關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作了一 系 列的特別規
定, 主要有: (1) 對於 因惡 意或 重大 過失而 取得票據的,其 正當權利人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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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返還請求權 ;(2) 因時效或 手續 的欠缺,喪失票據上權利的持票人,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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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票人或承兌人有利 益 償 還請求權 ;(3) 付款人付款後對持票人有交出票
9 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 1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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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 18 條。另參閱安徽省寧國市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本
案案例: 2004 年 12 月 15 日寧國市某家電商場出具一張銀行承兌匯票金額 47,000 元,到期
日為 2005 年 6 月 15 日,並由被告 (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國支行 ) 在「本匯票已經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