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9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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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票據法       319




                           票據法的規定,        修訂其票據法,日本、            德國於     1933  年修訂,法國於        1935
                           年修訂,瑞士      於   1936  年修訂,這就標       誌著日內    瓦統   一票據法在      大陸法系的
                           統 一。然而,      英美  等國   未 派 代 表 參 加日內    瓦會   議 ,也  拒 絕 加 入 該公約,這
                           就形成了    英美  法系與大陸法系的對立。             進入    20  世紀  70  年代,為    促進各國

                           票據法的    協 調與   統 一,   聯 合 國國際    貿易  法委員    會開  始 著 手制   定一   項 專 門適
                           用於國際    貿易   的 統 一票據法,並委託國際票據               工 作 組修   訂 國際匯票與國際
                           本票公約    草案和擬訂      國際支票     統一規則。該       工作組於     1986  年向聯合國國際
                           貿易  法委員   會提交了《國際匯票和國際本票公約                   草案》。     1988  年  12  月,聯

                                       次大會通
                           合國第四十三
                           日前  開放簽字。            過了《國際匯票和本票公約》,並於                   1990  年  6  月  30



                           (五)中國的票據立法

                             1.   舊中國的票據立法情況

                               中國的票據具有        悠久   的 歷史  。據記載,中國最          早 具有票據性質的票據
                           出現在   隋末唐    初,當時稱「       帖子  」。在    唐朝貞元     (785  -804)   及元和 (806  -

                           820)   期 間 就有  飛 錢   (  便  錢、  會  票 )   作為匯兌方式。  宋朝  有交  子   (  錢票、  銀
                           票),其性質類      似存款    收據,既可兌現,又可            流通  。到了中國明       代,隨著     近
                           代工商業

                                    、票
                           莊 、  銀 號 的 萌芽  號 ,票據的使用日  組  織 ,當時的票據具有許  趨 廣 泛 ,與此同時,在  多  稱謂,如匯券、匯兌  山 西 地區出現了錢
                                           等金融
                           票、匯兌     信  、匯條、    莊 票、期票等。但是,由於當時各地                    流 行的票據款
                           式、種類和      流通  規則,    因 人而  異 , 因 地不同,加上        缺 乏 背書、承兌等        統 一
                           制度,故有的學者認為中國在               清朝  之前並無成      文票據法。

                               中國  歷史   上票據發     展 的 黃 金時期是在      清 代 。那時各種形式的票據已日
                           趨 完 備 , 流通範    圍 也日   益 廣 泛 ,同時還新出現了像憑             帖 、兌  帖 、上   帖 、期
                           帖 等不同形式的票據。到了             清末   ,由於   商 品經濟有所發        展 ,對  外貿易    日 益
                           頻繁  ,作為    商業  交 易信   用 工 具的票據也      因 此 大大   發 展 ,並產    生 了票據立法

                           的需要。    1907  年  7  月,清朝憲政編纂館聘          請日本法學      家志田鉀太郎起草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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