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8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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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英美法系

                            英美  法系中票據法的特          色是成   文法。    英國票據法     頒布   於  1882  年,由各
                        種 判例  、 習慣   、特別法     編輯  而成,該法      雖 然只規定了匯票和本票,但支票
                        已包  含於匯票之中。直到           1957  年才另行    制定支票法。       1896  年,美國起草     了

                        《 統 一 流通   票據法》,該法以          習慣  法和  判例   法為  基礎   ,包括匯票、本票和
                        支票。而於      1952  年制定了《     統一商法典》,在其           第三章「商業       票據」中    吸
                                                                    第 三 章改
                                              票據法》的規定,並將
                                     統 一 流通
                        收 和 更 新了《  今 美 國各  州 所 採 用。  英美  法 系 的特   點 是,  除 將票據作為支付 為「  流通  票據」,  工 具
                        幾 乎 為現
                                                         信 用作用,
                        外 ,還特別
                                                                    它 與 德 國法
                                               的票據
                        方是其    較 為自由、 重視  票據的  靈  活 流通  作用和  制  度,  例 如:  英美  票據法規定了無記名票  系 明 顯 不同的地
                        據,允許分期付款等。            英美  法 系 中的票據法,        採 用包括    主 義,即三票      合 一
                        的立法體    例。


                        (四)票據法的國際統一

                            由於各國票據立法的不             統  一,  阻礙   了國際   結算   和國際    貿易   的 充 分發

                        展 。為此,隨著票據法的產             生 和發   展 ,國際    間 就票據法的      統 一運   動 一直  未
                        曾停  止過。   早在    1869  年,義  大利商業會      議就開始宣導       票據法的     統一運   動。
                           1880
                        從
                                    ,國際法
                                               為回應德國和義
                                                                                    開了票據法
                                                                       議,在
                        年及   1912  年起 年,荷蘭政府  協會、國際法學       會數次 大利的提  提出  統一的票據法  海牙召  草案。1910
                        統  一 會 議 ,  通 過了票據     (  匯票及本票    )   統  一規則並  擬繼   續制  定支票    統  一規
                        則,但    1914  年第一次世界大       戰爆   發,這一    工作暫告     停頓  。戰後國際      聯盟  成
                        立,票據法      統一運   動重  新進行。     1930  年、1931   年由國際    聯盟召集     了三十   七

                        個成員國在日內        瓦 召 開 了兩   次 國際票據法       統 一 會 議 與支票法     統 一 會 議 ,兩
                        次會  議 共簽   署 了 六 個公約:即《        統 一匯票本票法公約》、《             解 決 匯票本票
                        法律  衝突   公約》、《匯票本票           印花稅    法公約》、《        統  一支票法公約》、
                        《  解 決  支票法律    衝突  公約》和《支票         印花稅    法公約》。這        六 個公約    訂 立

                        後,法、     德 兩 大 法 系 的對立    逐漸   消 失。  大 陸 法 系 各國    先 後依據日內      瓦統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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