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8 - 中國金融法
P. 328
318
3. 英美法系
英美 法系中票據法的特 色是成 文法。 英國票據法 頒布 於 1882 年,由各
種 判例 、 習慣 、特別法 編輯 而成,該法 雖 然只規定了匯票和本票,但支票
已包 含於匯票之中。直到 1957 年才另行 制定支票法。 1896 年,美國起草 了
《 統 一 流通 票據法》,該法以 習慣 法和 判例 法為 基礎 ,包括匯票、本票和
支票。而於 1952 年制定了《 統一商法典》,在其 第三章「商業 票據」中 吸
第 三 章改
票據法》的規定,並將
統 一 流通
收 和 更 新了《 今 美 國各 州 所 採 用。 英美 法 系 的特 點 是, 除 將票據作為支付 為「 流通 票據」, 工 具
幾 乎 為現
信 用作用,
外 ,還特別
它 與 德 國法
的票據
方是其 較 為自由、 重視 票據的 靈 活 流通 作用和 制 度, 例 如: 英美 票據法規定了無記名票 系 明 顯 不同的地
據,允許分期付款等。 英美 法 系 中的票據法, 採 用包括 主 義,即三票 合 一
的立法體 例。
(四)票據法的國際統一
由於各國票據立法的不 統 一, 阻礙 了國際 結算 和國際 貿易 的 充 分發
展 。為此,隨著票據法的產 生 和發 展 ,國際 間 就票據法的 統 一運 動 一直 未
曾停 止過。 早在 1869 年,義 大利商業會 議就開始宣導 票據法的 統一運 動。
1880
從
,國際法
為回應德國和義
開了票據法
議,在
年及 1912 年起 年,荷蘭政府 協會、國際法學 會數次 大利的提 提出 統一的票據法 海牙召 草案。1910
統 一 會 議 , 通 過了票據 ( 匯票及本票 ) 統 一規則並 擬繼 續制 定支票 統 一規
則,但 1914 年第一次世界大 戰爆 發,這一 工作暫告 停頓 。戰後國際 聯盟 成
立,票據法 統一運 動重 新進行。 1930 年、1931 年由國際 聯盟召集 了三十 七
個成員國在日內 瓦 召 開 了兩 次 國際票據法 統 一 會 議 與支票法 統 一 會 議 ,兩
次會 議 共簽 署 了 六 個公約:即《 統 一匯票本票法公約》、《 解 決 匯票本票
法律 衝突 公約》、《匯票本票 印花稅 法公約》、《 統 一支票法公約》、
《 解 決 支票法律 衝突 公約》和《支票 印花稅 法公約》。這 六 個公約 訂 立
後,法、 德 兩 大 法 系 的對立 逐漸 消 失。 大 陸 法 系 各國 先 後依據日內 瓦統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