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7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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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貨幣法 287
中心的 客戶 之 間 其資金 往 來活動 在 短 期內明 顯增 多, 或 頻繁 發 生 大 量 資金
收付;6. 沒有正常 原因 的多 頭開戶、銷戶,且 銷戶前發生大量資金 收付;7.
提 前 償還 貸 款 , 與 其 財 務 狀況 明 顯 不符; 8. 客戶 用於 境 外 投 資的 購 匯人民
幣資金大 部分 為現金 或 從 非 同名銀行 帳 戶 轉 入 ; 9. 客戶 要 求 進行本外幣 間
的掉期業務 ,而其資金的 來源和用 途可疑;10. 客戶 經常存 入境外開立的 旅
行支 票或 外幣匯 票存款,與其經 營狀況 不符; 11. 外商 投資企業 以外幣現金
方式進行 投 資 或 在 收 到 投 資 款 後,在 短 期內將資金迅速 轉 到 境 外, 與 其 生
產經 營支付 需求 不符; 12. 外商 投資企業 外方 投入 資本金數額超過 批准 金額
國匯
的直接外
債,從無關
或借入
14.
行劃出與證券 交易、清算 無關的資金, 聯企業 的第三 與其實際經 入;13. 營情況 證券經 不符; 營機構指令銀 證券經
營機構透過銀行 頻繁 大量拆借外匯資金; 15. 保險機構透過銀行 頻繁 大量對
同一家 投保人發 生賠付或辦理退保; 16. 自然人銀行 帳戶頻繁 進行現金 收付
且情形可 疑,或一次 性大額存 取現金且 情形可 疑;17. 居民自然人頻繁 收到
境 外匯 入 的外匯後,要 求 銀行 開 具 旅 行支 票 、匯 票或非居 民 自 然 人 頻繁 存
入 外幣現 鈔 並要 求 銀行 開 具 旅 行支 票 、匯 票 帶 出 或 頻繁 訂購 、 兌 現大 量 旅
行支 票、匯 票;18. 多個 境內居民接受一個 離岸 帳戶匯款,其資金的 劃轉 和
結匯均 由 1 人或少 數人 操作。
(二)證券業金融機構監控的疑似洗錢事項
依《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 》 (2006 年修訂 ) 第 12
條 ,證券 公 司 、期貨經 紀公 司 、基金 管理公 司 應 當將 下 列 交 易 或 行為,作
為可 疑交易進行 報告:
1. 客戶 資金 帳 戶 原因 不明地 頻繁 出現接 近 於大額現金 交 易 標準的現金
收 付,明 顯逃避 大額現金 交 易 監 測 ; 2. 沒 有 交 易 或交 易 量較 小的 客戶 ,要
求 將大 量 資金 劃轉 到 他 人 帳 戶 ,且 沒 有明 顯 的 交 易 目 的 或 用 途 ; 3. 客戶 的
證券 帳戶長 期閒置不用,而資金 帳戶卻頻繁 發生大額資金 收付;4. 長期閒置
的 帳 戶 原因 不明地 突 然 啟 用,並在 短 期內發 生 大 量 證券 交 易 ; 5. 與洗 錢 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