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8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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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加強跨  境監管協調和       資訊   溝通,穩定市場信心。
                            7.   落 實國家保   增長   有關政策。頒布《商業銀行               併購   貸款  風  險 管理指
                               引》、《關於銀行          建立小企業金融服務          專營機構的指       導意見》等一
                               系列政策措施,督          促和引領銀行業金融機構             貫徹  落實國家宏觀調控

                               政策,    特別是在有      效防  範風險的前      提下  ,加大信貸      投入   ,積極   支援
                               經濟穩   健發展。


                        (三)分析解說


                                                            針對銀行業以
                                                                         資本監管為基
                                                資 本監管和
                            框架初
                        監管  中國銀監會自  步形成。制定  2004  年成立以來,   風 險 監管的審     慎 監管法規,       礎之審   慎
                                                                                      明 確 資 本
                        充 足 率 、 資產品    質、信用     風 險 、市場    風 險 等審   慎 監管指標,      填 補 了監管法
                        規空白。2005      年,以信用      風險、市場      風險和操作風險為主體的             風險監管    框
                        架 基本形成。在加        強 機構監管的同時         推 動 完 善功   能監管,成立業務          創 新 監
                        管協作部,      提 出 「 鼓勵   和 防 範並重、     培 育 和 防 險 並 舉 」 的 創 新 監管理      念 。
                        2006  年,銀監會     風險為本的監管        框架   進一步   完善,從加強公        司治   理機制、

                        內部控制、      合 規  風 險  管理等方面進一步          健 全銀行業監管法律          框架   。  2007
                        年,銀監會職能和監管手段進一步                賦 予 銀監會相關調       查權   。銀監會   訂 《中華人
                                                         完 善 。全國人大通過決議修
                                                                                      適 時 採取
                        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逆週
                            期 監管措施,有
                                            特 色 的銀行業監管
                        束 , 逐 步構   建 有中國    效防  範 風 險 跨 市場   傳 遞 ,加   強資訊    披露  和 推 動市場  強風  約
                                                             框架
                                                                  。 完 善 法律法規體系、加
                        險管控,規範非銀行金融機構業務發展。                     2008  年,銀監會不      斷探索銀行業
                        發展  客 觀規律,     持 續 加 強風   險 監管,    建 立 完 善 與中國社會經濟發展            階 段相
                        適 應的銀行體系和監管體系,在監管有                   效 性 建 設和規範銀行業          健 全發展中
                        取 得 不 斐 的成   績 。基於上     述明   確 的監管職責和       強 有 力 的監督措施,以及          幾
                        年來的不     斷 努 力 ,銀監會職責的正常發            揮 ,對於中國       防 範全  球 性金融    危 機
                        中產生十分重要的         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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