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4 - 中國大陸銀行業監理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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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條 商 業銀行應當對 現 金 收 付、資金 劃轉 、 帳戶 資 料變 更 、 密 碼 更
改 、 掛 失 、解 掛 等 櫃檯 業務,建立 復核 制度,確保 交 易 的 記錄
完整和可 追 溯 。
櫃檯 人員的名章、 操 作 密 碼 、 身份 識別卡等 應當實行個人負責
制, 妥 善保管, 按 章 使 用。
第八十一條 商 業銀行應當對 現 金、 貴 金屬、重要 空 白 憑 證和有 價 單 證實
行 嚴格 的 核 算和管理, 嚴格 執行 入 庫、 登記 、領用的 手續 ,
定期 盤點 查庫,正確、及 時處 理 損益 。
第八十二條 商 業銀行應當建立會計、儲 蓄 事後監督制度, 配置 專 人負責
事後監督,實 現 業務與監督在 空 間與人員 上 的分 離 。
第八十三條 商 業銀行應當 認 真 遵循“ 瞭 解 你 的 客戶” 的 原則 , 注 意審 查
客戶 資金 來 源 的 真 實 性 和 合 法 性 ,提 高 對可 疑 交 易 的 鑒 別能
力 , 如 發 現 可 疑 交 易 ,應當 逐 級 上 報,防 止犯罪 分 子 進行洗
錢活動。
業銀行應當
第八十四條 和 離崗 審 計制度。 嚴格 執行營業機構重要 崗 位的 請假 、 輪 崗 制度
商
第六章 中間業務的內部控制
商
內
第八十五條
有關主管部門
、人員從業資
得 業銀行中間業務 核 准的機構資 部控制的重 質 點 是:開展中間業務應當 格 和 內 部的業 取
務授權,建立並 落 實 相 關的規章制度和 操 作規程, 按 委 託 人
指令辦理業務,防範 或 有負債風險。
第八十六條 商 業銀行辦理支付 結 算業務,應當根據有關法 律 規定的要
求 ,對持 票 人提 交 的 票 據 或結 算 憑 證進行 審 查,並確 認 委 託
人 收 、付款指令的正確 性 和有 效性 , 按 指定的方式、 時 間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