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5 - 衍生性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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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性金融商品風險管理              375





                                       為  簡 單 區 分  各類  型的金融機    構  , 茲 將 上述各類     特  色 濃縮  成  表  8-1
                                  金融機    構  在衍生性商品市場          上 所  扮演  的  角色  ,以利   於  讀者分析     比

                                  較 。在此    儘 可能以    自營  商的立場,      提供   原 則 性的  做  法,至   於  細  部  作
                                  業,應    視 各 機 構  的內  部條件   來 訂 定。


                                        表  8-1    金融機構在衍生性商品市場的分類方式




                             1.   提供自營商報價  類   別      第一類自營商   ●   第一類自營商      積極型使用者      保守型使用者
                             2.   開發新型產品             ●
                             3.   提供客戶一般報價           ●            ●
                             4.   使用複雜的商品            ●            ●            ●
                             5.   經常進出市場             ●            ●            ●
                             6.   交易過程中的主角           ●            ●            ●           ●
                             7.   承受部位風險             ●            ●            ●           ●
                               使用成熟產品
                             8.  (二)內部組織的功能設計        ●            ●            ●           ●






                                                 亦
                                             時,
                             的風險管理  由  於  金融機 架構  構  涉入衍生性商品市場的  須  做  不  同程度  的  調整  程度 ,不過,基本 不  同  ,  自  然在 上  設計  其內 完  部
                                                                                           較
                                                                                       一個
                                                                                                備
                             的風險管理      架構及功     能 設計   應為  董  事會是   決策核心     ,風險管理      委  員  會為
                             獨  立的  組  織 , 經董  事會  決  議  ,  指  定  常  務  董 事或副  總經  理任其  召集  人,  並
                             由  各  相  關  部 門 主 管 及實  際  作業  主  管為當然  委 員  , 做 成 決策   建議  ,  提  報  董

                             事會    (  常 務  董 事 )   或  總經  理  (  經 適當  授權  者 )   批准  ,以  形 成  銀 行 營 運  策 略。
                             不過,    若限於    交易  規模  ,為了    符  合  規模經濟   原理,    亦 可  改  以在  銀  行資產
                             負債   管理  委 員 會中   專 設 風險管理    小組   方式  替代  ,但仍須     維持  其 獨  立性。




                                                                                         考量
                                                                                              ,而
                             完  備  衍生性金融商品的妥善  控制  與內  部稽核  運  用,須 立投資  靠  董  事會與管理 與 程 序 中最重要的 階層  的有  效監  控  ,
                                                          建
                                                        是
                                  的風險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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