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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   衍生性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





                          8.   非或有   (Not Contingent)

                                這  也  是最重要且     具  爭議  的特性。    實質   上「  非  或有」條    款  排  除  了
                            本金  聯  結到  某  種  公式  或指數的債務,且票          面  利  率  必須為  固  定或  浮  動

                            利

                            轉債  率  ,因  此亦  排  除  零  息  票債券。  如  由  (Exchangeable Bond)  參考實體  所  保證  的債務,及可  等會  產生
                                                   及可交換債
                                 (Convertible Bond)
                            到期贖回金      額  不為本金    100%  的 情形  ,這都是造成      困擾   的  地 方。
                           上  述  8  種債務特性是      較  普遍  存  在於信用交換合約        中 的條   款 ,但債券

                                           也
                       市場日新
                                                 :
                                    訂
                                             原則
                       曾 發 生的   月異  ,所以 定  處 理  特  別  注   意  特  殊案  例  ,  ISDA  已  為以下為兩種市場上
                                爭議
                            1.   格的可交付債務之爭議。              (Accreting Bond)   是否可以作為合
                               可轉債及「本金遞增債券」


                                因為可轉債       (  包括可交換債券      )   的本金是  否 能於到期時      償 付 取決
                            於債券    持  有人是  否  執  行轉換權,     假設  債券為可轉換,         則持  有人  也  是

                            受 益  人且轉換權利是        握 於受  益  人  手中  。為  此 理由   ISDA  指出,在信
                            用交換    中 ,以可轉債為交付債務是可行的,不可因債務                        具  有可轉換

                            及可交換的選擇權而加以             排  除  。最  著 名 的 例 子 為  Railtrack  ,在信用
                            事 件後,最     便  宜  的可交付債券      即  為其可交換債券。在市場            參  與  者  討

                            論後,    公 認  Railtrack  的可轉債是可交付債務。           ISDA  現  已 增 訂 對於
                            可轉換債務、可交換債務及              附  加條  款  債務的增    補  條  款  。在歐  洲  ,市

                            場 慣  例 已 依據  新的增   補  條 款 交 易  。
                                增  補  條  款也  明  確  指出本金  遞  增債券是可交付的。          此  種有價  證  券

                            是 依據   附 加條  款  的時  間表計算名      目金  額  而  非依  照  債券的全   部  面  額  。
                            有 趣 的是,當信用        事  件  發  生後,市場對最      便  宜  的可交  割  債券  需  求  會

                            急遽  增加,    故  該債券的有可能市價         反 而上   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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