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3 - 衍生性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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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衍生性金融商品            263





                                  間太   短,  則  在  ISDA  中  有規定自動    寬  限 期 間 為三   個  營業  日,  若寬  限
                                  其 間  涵蓋  預 定 終  止日,   則正式終    止日將    會順延至寬      限  期結  束 時。

                                  信用交換合約       中訂  定  寬 限 期  主  要是為  配  合 參考  債務的合約      中也會    有

                                               寬
                                      範
                                                          要
                                                    期的
                                                        主
                                                                 點
                                                                                   放款會
                             類
                             誤  似  的規  技術  ,加入 性 違 約。  限 例如  :  參考發  考  量 生債務「未能  在於許多債券及  償  付  事  件」  (Failure to  因交  割  錯
                                而造成
                             Pay)  ,是  起 因於  帳  務 處 理的  疏 失,以   致 未能在約定時       間內支   付 款項   ,債務
                             人  發  現  錯誤  後於  寬 限 期 內改正則    不  列  為「未能    償 付 事 件」。不過在        寬  限
                             期
                                                 否則
                                           違
                                                                                           。換
                                                                                   實物
                                                                                         割
                                                            觸
                                                      並不
                                                          會
                                        經
                                      已
                             短的債務 間  結  束  後  仍  可能 約,  發  生付  款  失  誤  ,在這種狀況下, 及信用  事 件而須進行  除非  其  他寬 交  限  期  間較 言
                             之在   寬 限 期  間內  ,「潛在的不能付         款 」 (Potential Failure to Pay)  並不  會 成
                             為「未能     償 付 事 件」。
                                                                                       ,這
                                                            事
                                                          約
                                                               件
                             較  大的信用 另  一種選擇方  保障  因為 式  為  展延寬  需違  限  期  間   (Grace Period Extention)  生在  展延寬  限 期  間內  並在  會給予 定  終
                                                                 發
                                                 此
                                                                                           預
                                                   僅
                             止日前。不過目前在一般合約               中較少採     用 展延寬   限  期 間  的方  式 。
                             (六)信用交換的權利之行使
                                  在信用   事 件 發  生  觸 發 交 割 前,  至少會   有一  至  三 次  的 通 知  (Notice)  ,由
                             於「   通 知」的   某些   性  質 可能  影響  交 易  雙方的權   益 ,  茲摘  要 敘 述如   下:
                                1.   信用事件之通知       (Credit Event Notice)

                                                                         )
                                                                            果
                                                                                         件,信用
                                       通
                                             會立即發
                                                             註
                                  事 件  在交 知將 易  期  間內   (  亦即  在  預  定  終  止日前  。 此通  如 知最晚必須在  發  生信用  事 預  定  終  止
                                                      出,並
                                                                 細節
                                                               明
                                  日後    14  天發  出。交換    確  認 函  (Swap Confirmation)   會述  明由  誰 發 出
                                  通 知,   通常  有兩種選擇方 予  賣方  發  出信用 案 ,一為買方, 事  件  通  知並提出要  二 為買方或賣方,而以後  求  交  割  的權利,能
                                  者較常
                                         見。
                                             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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