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7 - 衍生性金融商品理論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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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市場交易實務           127





                             (T  - Bond)   的 變動幅  度 將 比 短 天 期的美國國     庫  券  (T  -  Bill)   來得大,所以
                             美國   政府  公債  期貨的    每口  契約為     10  萬  美元,國  庫 券  期貨的   每口  契約則為

                             100  萬 美元。   當 然商品現貨價格的         波  動 程 度也會   隨 著  時間產生    變化  ,交易
                             所得   視 狀 況 修  訂規  格,  例如:   英  鎊 期貨原   本 是  每口   25,000  英 鎊  ,但英  鎊

                             在  某  一 段 期間  內 價格  卻  相 當平  穩 ,所以,交易所便         應 市場需求,於         1988
                             年  將 英 鎊  期貨契約    改  為 每口  62,500  英  鎊 。



                             (三)到期月份之選擇

                                  第三項   標  準化  條  件  為契約到期     月份  之  選擇  。 理 論 上,   任何  月份都    可

                             作  為期貨交    割月份    ,但是交易所       若  對  同  標的物  訂 定 太 多  個  交  割月份  ,則
                             就像   有  太  多的商品可    供選擇    ,會  將  市場需求與      供給  的 力  量  分  散,  使  市場
                             顯  得  太  廣  太 薄 ,期貨成  功  的要  件  —  流動性  便會大    打 折扣   ,  至  於  如  何  設定

                             到期   月份  ,則  須 視  標的物   性  質 及市場需求     而 定。


                             (四)交割制度之設計


                                  契約標   準化   的最後   條  件 便是  如  何  進行交  割  ? 當 期貨契約     屆  期  尚  未  平
                             倉

                                                                 度的相
                                計
                                                            持高
                                                                                   期貨
                             設  時,買賣雙方便 ,  使  期貨價格與現貨價格  須  進行實物交  保  割  ,  這項  得以實物交 關 ,也  因此  割  代  替反向 才  會有避險 平倉  的
                             功能   。但是在金融期貨商品            崛  起後,實物交      割  便不可   能  也不需要,      或者
                             所謂的實物      其  實 就 是現金,所以又有以現金進行交                 割 的方式出現。        首  創
                                                                          (CME)
                                                                                 推出的
                                                                                       歐洲
                             現金交
                                                               行
                                      其
                             貨契約,   割  的是在  標的物為  1981  三個月 年由  芝  加  哥  商業交易所  存款  , 當 契約  屆 期時,  當  然是以現 美元期
                                                            銀
                                                        期的
                             金進行交     割 ,  此 外,不具實體的股價指數,也不得不以現金進行交                           割  。
                             這  種交  割  方式的   轉變使   原  本  不可  能  成為期貨交易標的的商品美             夢  成  真  ,
                             也  使  期貨交易更為      活絡  ,不過以現金進行          清算   時仍  須 特  別  精  心  設  計  「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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